本文关于通用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2日讯:
1.全套中国法律大全有哪几本
一、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英文版)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残疾人权利公约 ·宗教事务条例 二、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江苏量刑指导规则(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三、民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五、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赔。
2.最新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有哪些
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法律法规的标准清单有很多,不知您是指哪一方面。
例如: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m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9.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9.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9.1)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5.25)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3.30)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10.29)
乡镇煤矿安全规程(1987.4.30)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1987.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7.1.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1987.8.1) 等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什么法律是全国统一的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国务院或地方人大等机构。再次,其效力层次也是不同的,法律的效力大过法规的效力
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的行政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部关于修改《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九条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强制戒毒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国防交通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
5.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感性的描述一下:你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表达不够清晰,还需修改,你就可以与对方约定再订一条款专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那么之前合同里的条款就是通用条款,后面那个起解释说明作用的那一条款就是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约定优先,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未修改的部分,未修改的部分任然以通用条款未准。 具体解释你可以参看。
6.规定通用规范性公文是哪十三种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 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 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7.法律与条例的区别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 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
法律和法规的区别在于:
1、制订的机关不同: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
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在实际的审判和操作中应当以法律为准。
3、空间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某一地方生效,其他省市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的空间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内。
4、调整范围不同,法律的调整范围可以涉及多个方面或多项内容,法规的调整范围一般是社会生活的某一具体方面或某一项具体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都有哪些
(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依照此标准,私法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所有权,保障自身利益的追求,如民法、商法。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富分配,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又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即社会法,如社会保障法等。这是因为存在既非国家利益,又非私人利益的独立的社会利益。
有鉴于此,有人称社会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 公法、社会法与私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
(二)当代中国法律部门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1.宪法。
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
除了宪法这一主要的、居于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等。
我国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较少,主要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特别行政法方面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3.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是民法部门的基本法。
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单行的民事法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等。
4.商法。在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商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地位才为人们所认识。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从表现形式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商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但民法规定的有关民事关系的很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从这一意义讲,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5.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实行间接调控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等;有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如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等;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
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包括有关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卫生和劳动安全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的法律法规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为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法主要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这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自然资源法方面的,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刑法也是最受人关注的一种法律。
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占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刑法,一些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也可能规定刑法规范(如文物保护法中有关文物犯罪的准用性条款的内容)。 9.诉讼法。
诉讼法,又称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它从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保证实体权。
9.几个法律的基本知识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包括: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基层政权:在中国内地,是指乡、镇,它是上一级地方政府(县或市)的组成部分。
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
城市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
二者不是国家机关
法律事实: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
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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