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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园林绿化养护环境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5 10:48
本文关于天津园林绿化养护环境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关于园林的有哪些法律法规

与园林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搜集希望能帮到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正)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草坪产品等级标准

草坪与地被规程规范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

大树移植及保活技术措施初探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大树移植施工技术规程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 92

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

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

花卉种苗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球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子产品等级标准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

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绿地设计规程

绿化喷洒车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

绿篱修剪机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

某设计院绘图规范标准

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盆花产品等级标准

盆栽观叶植物产品等级标准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鲜切花产品等级标准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育苗技术规程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园林苗圃育苗规程

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

园林系统公共标志实施规程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浙江省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竹子养护技术规程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工程设计相关资料汇编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总程序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施工项目管理手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施工组织设计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城市规划准则

园路工程技术规程

泵站施工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江苏省园林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城市古树名木汇编

城建监察规定

2.与园林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园林相关律规及标准等搜集希望能帮

华民共建筑

华民共城市绿化条例

华民共招标投标

华民共城市规划

华民共招标投标

华民共安全产

华民共森林(修)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绿线管理办

城市用类代号表城市用类代号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

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草坪产品等级标准

草坪与规程规范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

树移植及保技术措施初探

树移植技术规程

树移植施工技术规程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 92

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家园林城市标准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

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

花卉种苗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球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产品等级标准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

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绿设计规程

绿化喷洒车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

绿篱修剪机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

某设计院绘图规范标准

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盆花产品等级标准

盆栽观叶植物产品等级标准

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案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鲜切花产品等级标准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育苗技术规程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园林苗圃育苗规程

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

园林系统公共标志实施规程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浙江省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竹养护技术规程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工程设计相关资料汇编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总程序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施工项目管理手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公寓施工组织设计

居住区绿设计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城市规划准则

园路工程技术规程

泵站施工规范

建筑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

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关事项通知(北京)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江苏省园林类级管理暂行办

江苏城市古树名木汇编

城建监察规定

3.寻求未作废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正)(1994年9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4年10月13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10月15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辖区(县)及各类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旅游景点和大型工矿区。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市、区(县)、街(镇)、居(村)四级管理、以区(县)管理为主和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门内达标”、“门前三包”(包秩序、包绿化、包卫生)的制度。

市、区县人民政府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规划、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环保、房管、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园林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专业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扶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市、区(县)人民政府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列支。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受委托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粪便时,实行有偿服务。

第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队伍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察、监督,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并出示证件。第七条 市、区(县)、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八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第九条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明显成绩和较大贡献的单位、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条 各种建筑物、公共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完好、整洁、美观。第十一条 临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棚房、改建阳台。

主次干道两侧的单位和居民,不准在阳台、窗外悬挂或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摆设花盆要安全、美观。第十二条 在城市中设置各种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廊、雕塑、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等,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设置,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定期维护或更换。

重要活动的横幅、标语,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过期的要及时撤除。 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及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挂、乱刻、乱写。

第十三条 道路应当保持完好、平坦、畅通。对塌陷、损坏的路面,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修复。

禁止占用道路搭棚设亭、设置仓库、堆放物料、放置废品及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确需临时占用道路的,须经公安、市政工程部门批准;严禁超出批准占用的范围和期限。

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两侧架空设置管线。已建成的架空管线,要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逐步埋入地下。

第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保持园林绿化设施的整洁、美观。在绿化街道、整修行道树时遗留的枝叶和渣土,应当及时清除,保持绿地和街道的整洁。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护栏、档板等设施,整齐堆放物料、机具,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下水管道,不得妨碍原有管道设施的畅通;竣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场地。第十六条 进入城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和保持车容整洁,不准抛撒废弃物和带泥行驶。

运输建筑材料、废土废渣、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和液体货物的车辆,必须牢固捆扎、严密封盖,不准沿途撒落、飞扬、泄漏。 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 清扫与保洁实行划片包干、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全天保洁、有奖有罚的制度。 城区主干道的清扫保洁,由环境卫生专业队伍负责。

街巷、居民区、城内村庄的清扫保洁,由有关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划分的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

集贸市场的清扫保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各种摊点及其周围的清扫保洁,由经营者负责。

车站、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医院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经营或管理单位负责。 。

4.近年来,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1. 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2. 防沙治沙法 2001.8.31

3. 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2009.8.17

2. 海洋环境保护法 2013.12.28

3. 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4.29

4. 水污染防治法 2008.2.28

1.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3.20

2. 野生动物保护法 2009.8.27

1.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96.9.30

2. 森林法 2009.8.27

1. 森林法实施条例 2011.1.8

2.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1982.2.27

3.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85.7.6

4. 草原法 2013.6.29

5. 城乡规划法 2007.10.28

1.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1988.12.20

2. 城市绿化条例 2011.1.8

3.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1.1.8

4. 城市供水条例 1994.7.19

5.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3.10.2

仅供参考。

5.绿化工程施工应遵循那些法规、规范

1、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合同预算清单、设计施工图。

2、现场考察及施工现场调查资料。

3、当地目前的施工技术力量情况、以往类似施工经验,

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5、《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J/TJ08-702-2005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天津对中心城区闲置空地临时绿化建设有什么规定

天津对中心城区临时绿化工作的组织及分工高度重视: (一)市建委牵头召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市容委、市园林局及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加强闲置空地临时绿化建设工作会议,对闲置空地进行调查、认定,及时下达施工计划。

(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定期提供有关的土地收购、整理情况。 (三)市市容委负责组织各区清除闲置空地实施绿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违章建筑物拆除、清理环境和临时停车场、市场的清除工作。

(四)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各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土地使用人进行临时绿化登记备案和签订绿地建设协议书,并负责组织绿化方案设计审查工作。监督绿化工程实施。

临时绿化竣工后,由市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对委托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养护管理的临时绿地,各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人签订临时绿化养护协议书。

天津园林绿化养护环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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