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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孩子入学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9 08:24
本文关于保障孩子入学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学生入学有哪些法律保障

(1) 免试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2) 就近入学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 异地入学保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 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规定。 (4) 军人子女入学保障: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 行政区域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2.我国有哪些保护儿童的法律

我国现行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主要有:

一、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二、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的有关法律。这些法律虽然不是专门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但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如《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其规定的原则性条款中,有两条直接涉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培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该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49条第1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3.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孩子实在不去,家长没有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这种情况属于“有正当理由”,因为孩子的生命和健康是更重大的利益。

其它的就是心理学、医学问题了,个人觉得这年龄的孩子缺少社会和生活经验,讲道理没有实际体验是很难让他们接受,说教不如设法引导,不读书就想办法让他们体会无知的弊端和别人的嘲笑,要让他们从生活中认识到知识的妙用。做有益的事情要多鼓励,错误的事情少直接批评善于侧面引导。

4.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若属于该教育阶段,不让孩子上学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扩展资料: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这一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包括:(1)学龄前教育;

(2)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

(3)职工教育;

(4)特种教育;

(5)电视广播、函授教育等。

此外,还实行高等学校的自学考试办法,从而使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又获得进一步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受教育权

5.大人不让孩子上学触犯了哪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6.不给孩子上学,违反了那些法律,至少3个

?《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保障孩子入学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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