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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租房急需些法律常识,请给些详细的~

时间:2021-12-09 11:43
本文关于我要租房急需些法律常识,请给些详细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12-09日讯:

上次针对房屋短期租赁的特点,谈了在房屋租赁时出租人应当注意的问题。下面笔者从承租人的角度出发,就短期租赁的风险及防范简单提示以下:
1、实地看房,了解实情。
承租人租赁房屋,大部分是通过各种广告或找中介服务机构获取信息,由于现在市场规范的混乱性,承租人选择租赁广告和中介服务机构时一定要慎重,为防止出租人和中介机构隐瞒房屋实情,最好能自己实地考察房屋,查看房主房产证明及身份证件,确保租赁房屋无争议,另外,还可以查看房屋实施,确保租赁后自己的人身安全;为防止中介机构合同玩猫腻,在选择中介机构租赁房屋时,最好有法律专业人士陪同。
2、约定租期,落在书面。
承租人千万不能报有“就租两三个月,不用签订合同约定租期了”等类似想法。因为《合同法》第2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就意味着,房主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奥运商机利益的驱动下,难免有些房主会利用承租人没约定租期的法律漏洞,解除租赁协议再租于给付租金价高的房客。这样对承租人来说,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承租人须注意约定好租期的问题。
3、房屋实施,清点拉单。
实践中,租赁房屋出租人都会要求承租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为防止租赁期满出租人以各种“实施破坏”、“丢失”等借口拒退保证金,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及内部实施的名称、数量、现状等属性详细清点拉单,并由出租人亲自签字摁印予以确认。
4、费用承担,划分责任。
对于租赁房屋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承租人一定要与房主明确约定。比如约定自己所用的水、电费用由自己承担;物业等费用由房主承担。以免房主推诿,给自己带来生活上的不便。
5、违约责任,明确量化。
在承租房屋期间,为确保承租人安心使用房屋,对于自己能想到的违约条款,比如出租人又将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出租人无法保证房屋用途的等等进行明确约定,而且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这样可以督促房主按照合同行事,也能确保自己租赁房屋的质量。
以上笔者就承租人在房屋短期租赁中最容易出现的风险及如何防范做了简要提示,希望能对将要租赁房屋的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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