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智库 > 正文

机构订立的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无效?

时间:2022-02-28 09:54
本文关于机构订立的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无效?,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2-28日讯:

下面四类主体订立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1.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境外机构作为委托人订立的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2.未取得特许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作为委托人订立的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3.不具备金融类委托理财资质的其他非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订立的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4.其他主体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的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


专题推荐:金融类(90)订立(4)无效(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重庆有理财培训机构吗?
金融类(90)订立(4)无效(2)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