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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伤者起诉我,是保险公司帮我打官司还是我自己打?

时间:2022-08-02 22:42
本文关于发生交通事故,伤者起诉我,是保险公司帮我打官司还是我自己打?,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8-02日讯:

官司需要你自己打,如果为了省事你只需要说下面这样一句话即可

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购买了保险,如果为了省事,司机只需要这样说:

涉案车辆已在被告保险公司处购买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本案赔偿款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优先赔付。

司法实践中,遇到类似案件,如果伤者需要提起诉讼往往会将司机、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同时,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机、保险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且司机和保险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帮司机应诉,由保险公司直接代理司机应诉也不利于保护司机的利益。

综上,遇到类似官司需要司机自己应诉,保险公司因为利益冲突不能代为应诉。

保险公司法律顾问都应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一是,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因为可能要参与合同的起草等;
二是,民事诉讼法;
三是,国家有关保险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四是,损害赔偿等等。
总之,掌握的民事、商事等法律越全面越好。

保险公司 法务

保险公司法务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1、参与险种、营销的合法性研讨,以及条款的起草确立;2、解决客户和营销过程中法律方面的疑问。当然有时可能会参加业务员培训、打官司等。不过,公司里头还会有律师和顾问,法务一般做一些稍为简单一点的事情,甚至可能是处理一些法律文件资料或咨询。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第五章

第三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上年度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年度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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