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为什么保险公司一旦遇到索赔问题,都叫被保险人起诉他们呢?,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08-07日讯:
我猜肯定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关于理赔之间出现了纠纷,所以才诉诸法律。
保险的盈利来源保险其实就是做概率,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关于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博弈,投保人赌自己的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从而利用保险这个金融杠杆以小博大,保障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赌投保人的风险事件不会发生,或者说一群人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比例比当时建立模型的预测要低。
如果一个人在保险期间内有40%的可能发生理赔,保额100万,那这个保单的理赔成本就是40万,保单的价格就是40万加其他费用。保险公司卖出100份此类产品后,就要等着出事理赔,如果到期后,真正理赔的人少于40人,那保险公司就赚到了。
当理赔的人数低于40人的时候,保险公司收到的利润叫做死差。这里的其他费用在给保险产品定价的时候叫做费用,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有效管理使得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原先预算,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这叫做费差。
还有一个是利差,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的时候,不会放在账户上面等着发生不幸的客户上门索赔,在大量样本的情况下,每年需要赔付多少出去是大致稳定的,很多保单的赔付是在很久之后,这样保险公司的账户上面就有了一笔稳定的资金,保险公司可以拿去在监管之下做投资,一方面可以用投资的收益降低承保的风险,保单的定价可以更低,保险公司的产品就更有竞争力,也可以通过投资赚取更高的收益。保险公司收到的钱是保费,还有投资的收益,付出的钱就是自己在承保期间履行责任付出的赔付以及公司的管理费用,这是一个现金流的游戏,两者的差值就是保险公司的利润。
我们可以去做投资的时候,自己的利润就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投资收益,一部分是保费超过以后可能赔付的部分,在保险公司投资收益足够大,保险公司存在竞争的情况下就会发生客户在投保的时候,自己以后可能收到的赔付对于自己的保费付出是有溢价的,这部分我们叫做投保人的保险收益率,简称定价利率,由精算师根据模型设定,作为保险产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因子。
这个定价利率是保险公司把自己投资收益的一部分让渡给了投保人,从而提高投保人的保额,增加自己的产品竞争力,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在保险公司实际的收益率和投保人获得的定价利率之间的差异就是利差。
利差、死差和费差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也是保险产品定价的基础,保险公司在出售产品的时候就利用大数据进行了概率的测算,能不能赚钱主要取决于模型的精度。
符合条件的一定会赔付保险公司是特殊的企业模式,投保人的利益受到特殊的保护
第一,我国《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而且,其清偿顺序为:“(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从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保单持有人”的求偿权优于保险公司的债权人,而且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是在缴纳税款之前,这说明我国在原则上是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
第二,保险保障制度。通俗地说,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就是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确保保险机构平稳退出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保险保障基金因此被称为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
第三,立法保障。保险公司业务的特殊性,牵扯到很多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你怕保险公司不靠谱,国家更怕这些家伙乱来,造成社会动荡,所以国家有专门的法律《保险法》及银保监会这个专门的监督机构来管理这个行业,其主要目的就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第四,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就算保险公司倒闭了,经营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没人接手国家就指派,所以就算保险公司倒闭了,那些寿险业务也会转给其他公司,合法权益不变。
实际中的问题我们现在知道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理赔要求一方面国家强力保障必须陪,一方面即使赔了也不会影响自己的利润,那么为什么出现不愿意赔呢?
核心是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理赔条件,而投保人认为应该赔!
法制年代,赔不赔保险公司说了不算,投保人说了也不算,一切看合同!
一方面是投保人自己保险观念淡薄,认为买了保险出事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不知道保险公司只赔付保险合同规定的那些风险事件,有的投保人根本就没有看条款。
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部分代理人为了出售保险,夸大了保险的价值和保障范围,对销售者造成了误导,结果理赔的时候才发现销售人员说的和合同规定的不一样,理赔困难。
当然还有部分情况是因为双方确实就条款认定的是否符合理赔存在较大的纠纷。
这个时候走司法程序显然是非常好的途径,记住,保险公司不给你理赔绝不是某个人对你故意不理赔,要不是不符合条件,要不是存在条款认定纠纷,如果觉得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就要果断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他们不怕被起诉,一般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去应对这些诉讼纠纷,一审输了还能上诉,二审再输了还可以不执行,拖到强制执行再说,大不了到时候再赔你,反正他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有的是人,有的时间跟你耗,就是赔钱也要能拖就拖,把你折腾个够再说。可是身为个人,我们的时间精力有限,谁愿意跟他们折腾呢?所以保险公司才这么积极提醒让你去告他们。在他们看来,你要有自知之明就认倒霉,你不嫌麻烦打官司那就陪你玩玩。
在中国有两句名言,相信大家都没少听过,第一句是:你告我去吧!第二句是: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一旦有人跟你说这两句话,那说明对方就要耍赖了。在我们国家,好像没有人害怕打官司这件事,没有人害怕成为被告,至少对于民事纠纷来说,法律对当事人是缺乏震慑力的。因为很多时候,原告即使赢了官司,被告就是不执行,原告方也无可奈何。
好在这几年我们看到了,各级法院推行强制执行的力度在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老赖正在无处遁形。希望能保持下去,让守法公民能真正得到法律保护,让不法分子能受到法律的打击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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