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什么样的人适合做保险?,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11-08日讯:
想做保险,入门门槛很低,要做好非常难。一般来说,就是适合做销售的人可以做保险,但是保险比一般的销售压力大,因为没有底薪,而且社会地位低
公司生产的一种产品需要上什么保险?啥样的好?
产品质量保险,就是如果产品出了质量事故,用户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
保险的基本特征
保险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互助。保险是多数人在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集合多数人的力量来分担少数人的危险的保障措施。保险的核心在于,大部分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设立保险基金,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互助是保险制度的基础。
2.保险的补偿性。它是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在未来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赔偿事故损失的一种制度。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保险的补偿性表现是不同的。前者是按照赔偿原则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后者是按照约定的金额进行赔付。
3.保险的运气。也称为保险损益。在保险中,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而保险人赔偿或支付保险费的责任是不确定的,取决于不确定的危险是否发生。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将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如果没有保险事故,保险人只会收取保险费,而没有保险责任。这就是保险的运气。
4.保险的自愿性质。又称保险的契约性,是指保险需要通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而发生。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以合同自由为最高原则,保险公司和他人不得强迫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除外)。
5.保险储蓄。这主要体现在寿险上。寿险的一个特点是通过保险储存一部分真实收入,以备急用或年老时使用。
保险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的互助性。
2.保险的补偿性。
3.保险的射幸性。
4.保险的自愿性。
5.保险的储蓄性。
拓展资料: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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