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哪些?,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1-13日讯:
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监管与保障的缺乏、模式创新契合难。但是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银监会也挺给力的,前景非常好!
二、互联网金融在法律上有缺陷吗?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某宝在2012年已获得基金支付牌照,但是目前为止,实际上某宝并未获得基金销售牌照。虽然在今年11月1日后,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某网获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成为互联网首家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即使是这样,其仍然是没有获得基金销售牌照的,而只能是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服务。
另外,虽然在某宝服务协议中,某宝强调自己提供的仅仅是资金支付渠道,不作为基金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也不对基金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一般人无论从其外表或本质上看余额宝其实都有借助天弘基金来实现基金的销售功能之嫌疑,即通过把某基金销售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从而使资金和资产的所有权在转移流动过程中不会转移给某宝公司,并把从基金公司获得的收益作为某宝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对价,在名称上称呼其为“管理费”,这样就成功地规避了监管风险,打了直销的擦边球。
根据上文中的分析可知,某额宝实质上仍然是一种基金产品,而并不是某宝自己所标榜的支付产品,既然是基金产品,那么作为主要推出平台的支付宝就应当符合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标准并被严格纳入监管范围,如果没有,就必然存在监管的真空,从而对投资者的利益存在潜在的威胁。
三、互联网金融存在哪些风险?
一:信用风险
由于网上“刷信用”“刷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另外,部分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所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依旧存在。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增加,近年来也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
二:法律定位不明
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一个是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一个是不能非法集资。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
谬误与真理只有一步之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和运作模式略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触碰“底线”。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但是不允许碰触这两个底线。
三: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领域一直在探索提高支付账户的活跃度,第三方支付投身到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着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因素,一旦货币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挤兑,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难度较高
对应的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技术环境中存在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当中的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的交易和支付过程均在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上完成, 交易的虚拟化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理限制, 交易对象变得模糊,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
由于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实际情况, 难以针对可能的金融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金融监管手段。
五:信息泄露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基础是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交易数据的敏感信息很容易被广泛收集,对客户账户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目前客户的信息数据丢失出现了不少案例,交易平台并没有在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方面建立个人隐私保护的完整机制,加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
六:互联网金融存在技术风险
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此外,计算机操作系统本身就存在漏洞,且层出不穷,这就给利用互联网窃取别人隐私的黑客提供了温床。
当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或融资业务时,也就将个人信息及资产暴露于互联网风险之前。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从计算机本身的漏洞到资金周转的滞留;从管理方面的不足到监管体制的不健全,每个互联网金融阶段都存在风险,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投资者最应该做的事,也是必须考虑到的因素。
四、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风险大吗?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可能来源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安全系统,也可能是因为交易主体操作失误。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来看,操作风险涉及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管理系统、从事互联网金融产品业务的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这些系统的设计缺陷都有可能引发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的操作风险。从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来看,如果交易主体不了解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就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资金损失,甚至在交易过程中出现流动性不足、支付结算中断等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经营活动打破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点限制,具有明显的地域开放性。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中,安全系统失效或交易过程中的操作失误,都会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甚至可能对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支付结算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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