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下列原则中什么是金融行业特有的监管原则(下列原则中什么是金融行业特有的监管原则之一),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2日讯:
一、金融行业特有监管原则?
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不应按照机构名称分类监管,而是应按照风险实质监管。金融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要对新的创新活动按照风险实质来监管,例如具有社会化集资的业务就要有更为严格的管理,存在流动性转化和期限错配的业务就要接受流动性规则的管理。
二是从系统重要性维度,把握创新和风险管理的平衡,小机构可以适当给予更高的创新空间和适当的监管容忍度,但金融机构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后就要应接受更严格的监管。
三是防止重要核心资源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垄断,科技创新在历史上看非常容易形成垄断,要认识到数据是核心的金融资源,所以一定要开放和透明;具有社会系统不可替代性的金融基础设施,要由国家来经营,要有公立的发展目标而非私立的经营目标。
四是防止历史上出现的传统金融乱象,以金融科技的名义卷土重来。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乱象要把握基本原则分得清。这些乱象其实都有共同特点,如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都有许诺高收益,但实际上,金融创新不会带来高收益,实体创新才会带来高收益;对于类高利贷业务,金融科技的作用是加强风险和定价的匹配,这是可以降低利率的,但现在做的仍是拿高利率覆盖高风险,只不过借由互联网扩大客户覆盖范围。
二、下列原则中,属于会计科目设置原则的有( )?
答案是A和B会计科目设置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三、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原则?
主要原则是:
依法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公平公正: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
分级分类: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区分一般领域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及安全的重要领域,分别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
科学高效: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寓管于服: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行“简约”之道,做到程序、要件等删繁就简、利企便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什么是死马特原则?
SMART原则目标管理(MBO)由管理学大师Peter Drucker提出,首先出现于他的著作《管理的实践》(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一书中,该书于1954年出版。 根据Drucker的说法,管理人员一定要避免“活动陷阱”(Activity Trap),不能只顾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最终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标。
所谓SMART原则,即是:
S:(Specific) 目标要清晰、明确,让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能够准确的理解目标;
M:(Measurable) 目标要量化,考核时可以采用相同的标
A:(Attainable) 目标要通过努力可以实现,也就是目标不能过低和偏高,偏低了无意义,偏高了实现不了;
R:(Relevant) 目标要和工作有相关性,不是被考核者的工作,别设定目标;
T:(Time bound) 目标要有时限性,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时间一到,就要看结果。
五、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依法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又称合法性原则,是指金融监管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的主体、监管的职责权限、监管措施等均由金融监管法规法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活动均应依法进行。
2、公开、公正原则监管活动应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同时,监管当局应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金融监管应当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不得压制金融创新与金融竞争。同时,金融监管当局合理配置和利用监管资源以降低成本,减少社会支出,从而节约社会公共资源。
4、独立性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5、协调性原则监管主体之间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相互配合。这样可以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效率。扩展资料:(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2)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防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5)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帐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六、保险属地原则监管规定?
6月11日,银保监会下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明确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监管作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整体来看,《规定》共34条,主要内容包括: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的范围、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派出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及日常监管职责等。
七、审慎监管原则有哪些?
审慎性监管原则又被称为"结构性的早期干预和解决"方案。
1991年的FDICIA法案包含"迅速纠正行动条款(简称PCA)"和"最小成本解决条款(简称LCR)"。
按照这样的条款,当一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低到2%时,如果它的股东还不能及时补充资本金,那么监管当局就应当清算或者出售这家银行。
其精髓在于尽可能赶在银行资本金完全损失掉之前采取行动,以便让银行股东之外的其它人不受损失,也避免动用存款保险基金。
动用存款保险基金只会发生在监管者监管不充分、未能及时采取行动和监管者被欺诈的情形中。
巴塞尔协议中约定的国际监管准则也与审慎性监管相一致。
以前,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完全来自存款保险制度;今天,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任更多来自审慎性监管。
八、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
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的同时,如下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也要加强:
一是“条”与“块”之间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划分,“属地管理”属于“块”的范畴,那么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可以这样划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承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责任”,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二是要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即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工程、什么样的设施“属地”到哪一级,不要除总部(总公司)一幢办公大楼以外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统统往下“属地”,结果哪一级都是“二传手”,反而造成责任不明。
三是要把相应的监管手段适当下放。比如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承包承租单位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督查考核等等的权限和手段可以下放给当地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使责任和手段基本配套。只有这样,才能上下一致、左右协调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科学的责任体系,真正发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应有效应
九、什么是管理学中的最优原则,满意原则,合理原则?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满意原则是能让大部分人接受的方案,最优原则是可以让某个部分获得最佳效果的方案,合理原则就不清楚了
十、什么是罗马原则,阳光原则,反省原则?
1,罗马原则是指在公务员考试面试中,条条大路通罗马,面试考生对问题的论述只要认准方向选取角度进行破题发挥,能够自圆其说即可;
2,阳光原则是指在公务员考试面试中的一种答题态度,它是一种将他人利益置于自我利益之上的态度;
3,阳光原则是指在公务员考试面试中的一种答题方式,即回答面试问题应坚持多做自我批评的原则 多反省自己,少指责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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