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智库 > 正文

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有哪些)

时间:2023-05-05 22:24
本文关于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有哪些),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5-05日讯:

一、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

湘潭大学的金融学师资力量挺好的,金融学科还评上了双一流。

之前湘潭大学金融专硕毕业生有很多去了银行,还有其他一些去了大型企业,也可继续本桉读博,就业情况很好。

二、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有哪些

初试和统招生一起进行,其考试科目也是一样的,内容为101政治、204英语二、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以及431金融学综合。其中431金融综合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但是由各大招生单位自主命题,一般包括金融学、公司财务两部分,前者占90分,后者占60分,总分150分。

复试科目:金融专硕的复试是由院校自主安排的,一般情况下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中多涉及思想政治、专业基础、个人综合能力以及

三、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及分数

金融专业硕士有两种,分别为应用型的金融专硕和学术型的金融学硕士,考试科目是不相同的。

金融硕士【专业型硕士】

金融硕士考研初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31金融学综合

专业课这个看各个学校决议金融学专业课的初试考的比力多,最高的金融联考来说就要考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有的学校还要考据券投资学以及保险学,但一般大部分数照旧考前三项加考据券以及保险的学校比力少!专业课方面详细科目还要看考什么学校详细而定 。

四、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科目分数

仅供参考

2021金融专硕复试最低分数线是A类考生348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49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74分;B类考生338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48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9分。

五、湘潭大学金融专硕考试科目

金融专硕统考科目是:101政治、204英语二、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431金融学综合。

其中政治含时事政治,英语二的考试难度介于四六级之间,金融学综合含金融学和公司财务,数学三含56%的高数、22%的线性代数等。

六、湘潭大学金融专硕研究方向

金融类考研专业范围比较广,属于学科门类经济学,下设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含:税收学)、 金融学(含:保险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国防经济等。

七、湘潭大学金融学硕

三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一般2~3年,其中不少于半年的实习期;而全日制学术型基本上以学习理论为主,学制一般为3~5年。

八、湘潭大学金融专硕历年真题

今年湘潭大学的接收调剂信息还没出来,去年湘潭大学金融专业只有一个接受调剂的名额,具体如下

湘潭大学接受调剂的专业(2022年)

仅接受以下8个专业的调剂,名额分配如下:025100金融1个、025200应用统计1个、035101法律(非法学)1个、035102法律(法学)1个、055101英语笔译1个、085700资源与环境1个、125100工商管理1个、125200公共管理1个,指标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九、湘潭大学金融专硕复试科目

只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广,专业知识强,复试不难。

十、湘潭大学金融专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

  第三条学校设北碚和荣昌两个校区,北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北碚区;荣昌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荣昌区。

  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询邮箱:zs2006@swu.edu.cn。招生监督邮箱: zsksjd@sw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九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2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共有26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二条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共设置7个招生专业(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含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五年制)、动物医学类(含动物药学、中兽医学)、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第十三条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四条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五条西南大学(招生国标代码:10635)录取的考生在北碚校区就读,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国标代码:1063519635)录取的考生在荣昌校区就读。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考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2021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西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0/0”后的等效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投档成绩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按照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此类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1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 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八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28000-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4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湘潭大学金融考研

湘潭大学考研的喜报:推免至中国政法大学7人、华东政法大学7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人、吉林大学3人,推免至法学学科评估为A类高校的占比52%;推免至法学“五院四系”、双一流大学的占比84%。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