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及主要服务模式?,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4-04-12日讯: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及主要服务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及相关信息技术,提供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模式。其主要体现为传统消费金融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以及在此过程中业务流程、模式等方面的改进与创新。其模式有:
第一、分期消费金融模式:这类模式主要就是由分期平台满足消费需求,也就是说由理财平台进行打包,然后包装成具体的理财产品,然后仅供投资者进行投资。
第二、p2p平台消费金融模式:这种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主要就是p2p借款模式,简单理解就是消费基于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平台所发布的借款项目,再经过平台审核之后再上线该项目,再有出借人进行资金方面的出借,从而满足借款人的消费需求,并且再到期之后由消费者向出借人进行还本付息。
第三、电商平台消费金融模式: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知道主要适用于电商平台,比如京东商城的京东白条,阿里集团的花呗分期等等,其实这几个的运作方式都大同小异,就比如阿里集团的花呗来说,主要针对的是淘宝、天猫商城等这些开通分期服务的商家所上线的产品。
二、互联网金融目的?
第一,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和满意度。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由于门槛过高,低收入人群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由于缺乏央行个人徵信报告,大学生、农民工、蓝领工人等长尾人群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服务;由于缺少合适的抵押物,绝大多数小微企业主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基本金融服务的门槛大大降低,馀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满足了低收入人群的财富积累需求,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及用户体验。
第二,弥补了金融设施短板。金融系统和徵信体系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两者分别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硬支撑”和“软支撑”。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两大基础设施均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IT部门长期得不到重视,诸多系统开发及维护,都通过外包方式展开。长此以往,传统金融机构的技术人才匮乏,新兴技术的应用能力欠缺,导致金融创新步伐缓慢。另一方面,中国的徵信体系较为落后,央行个人徵信系统覆盖面窄,很多人成为“信用白户”。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生物科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系统搭建及优化,补齐了长期存在的“硬件”短板。
第三,激发了金融市场活力。十八大以前,中国的金融从业主体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主,虽然也有不少民间金融机构,但都未能引起“现象级”关注。直到互联网金融出现后,国内金融市场的活力被彻底激发,网贷、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得到了长足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颠覆论”甚嚣尘上。
第四,促进了金融监管完善。
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性质和功能?
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性质为:
一是伴生于商务平台;
二是积极跨界;
三是广泛连接;
四是精耕帐户;
五是自我进化的生态演;
六是便利普惠;
七是赢家通吃。
具体的功能,就是撮合贷款,投资人进行理财出借。
借款人,借入。
本质上说互联网金融平台就是借贷信息中介,不具备放贷,吸储的功能。现在互联网金融严格管理,受政策的影响,一直朝合规化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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