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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三农政策?

时间:2024-10-06 02:30
本文关于普惠三农政策?,据亚洲金融智库2024-10-06日讯: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二)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五)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六)销售农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七)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八)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九)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十二)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十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四)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1.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十五)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六)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提供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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