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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法律法规课件

时间:2021-04-17 11:42
本文关于农机法律法规课件,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农业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农业法律法规较多,常用的主要有以下这些:

农业法律部分:

1、《农业法》

2、《种子法》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4、《土地管理法》

5、《农村土地承包法》

6、《林业法》

7、《渔业法》

8、《畜牧法》

9、《农业技术推广法》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业法规: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6、《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8、《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9、《农药管理条例》

10、《土地复垦条例》

2.现行的农机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4、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5、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推广法》;

7、《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云南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试行)》;

9、《云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案(试行)》。

3.目前我国农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那些方面

农业法规

种子法 [200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008.9.26]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008.9.26] 植物检疫条例 [2008.9.26]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8.9.2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8.9.26]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08.9.26]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2008.9.26]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2008.9.26]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2008.9.26]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2008.9.26]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008.9.26]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8.9.26]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4.农机户的政策法规管理有哪些

为了加强农机化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四 川省人大颁发了《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四川 省农机机电堤灌管理条例》,省政府颁发了《四川省 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业机械事故处 理办法》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很多内容与农机户的生产 经营活动有关,对农机户的政策法规管理主要做好以 下工作: (1)向农机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 通过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每个农机户知道自 己的权益和责任,知道自己应该遵守的法规、政策及 制度,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 )认真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 通过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农机户的 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他们的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 性。

5.农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8-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04-30)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2005-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0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0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09-0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2004-08-28)

6.农机站属于什么单位

农机站不是隶属于农业局,而是乡政府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农机站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乡农机站应该属于乡政府所属集推广、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组织,乡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农机站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问题中情况,债权人可以找农机站的主管部门-乡政府来偿还债务。

扩展资料: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农机化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编制农机技术推广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技术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审定报批与项目经费管理,以及有关执法与技术监督工作。

三、负责组织农机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推荐;负责组织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监督管理农机产品、维修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农业机械为生产、生活服务及投入抗灾救灾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的行业管理,包括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维修技术等级审定、考核,技术等级证、照换发和年度检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机站

7.为什么说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第一部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第563号令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我们农机化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履行行政法现赋予的职能。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后的农机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她全面总结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成效和经验,构造了统一、完整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条例的公布施行,是农业机械化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机化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条例》是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好和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冶理的方针。对涉及农机安全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服务与监督等相关环节,分别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相应职责。规定了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所有者、操作维修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了农机淘汰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报废和回收制度。规范了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和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行为。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要逐条的全面学习、深刻领会。

三、认真履行《条例》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

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强农机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做到标志统一,执法规范,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进行免费安全检验,保证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完好,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要依法处理好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投诉。要强化农机报废、回收的监管工作。做好农机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主动与财政、公安交警、质检、工商、安全监督等部门联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争取支持,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农机法律法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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