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2016终奖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劳动法对年终奖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没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
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
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2.年终奖最低是多少
年终奖的最低数额,可以参考《劳动合同》与企业的规章制度相关条款/规定,如两者不等,以数额较高者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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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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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如果确有年终奖相关规定,并且这个规定合理合法,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拒发年终奖,劳动者可就此提出劳动仲裁。
3.劳动法年终奖规定
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4.年终奖劳动法有规定吗
1、关于奖金的发放,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奖金和年终奖等福利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足额发放。
2、奖金的发放如何,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也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发展水平,以及公司的效益等综合因素,进行制定奖励规则。
5.法律规定年终奖的发放
1,关于奖金的发放,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额奖金和年终奖等福利外,那用人单位必须足额发放;2,奖金的发放如何,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也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发展水平以及公司的效益等综合各方面去考虑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每月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实行年薪制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比例定期支付工资。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有关工资支付的条款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企业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参照本企业或者同类企业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一次性结清工资。
6.年终奖国家有规定标准吗
没有规定的,只规定了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具体如下: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扩展资料:
不包含在工资总额里面的情况: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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