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网络安全 > 正文

关于网络安全法

时间:2021-04-17 20:51
本文关于关于网络安全法,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欠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如违法事实充分、证据确凿,不排除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网络安全法》对存储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有什么特殊规定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名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专题推荐:网络安全法(20)安全法(25)特殊(1)存储(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护士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下一篇:没有了
网络安全法(20)安全法(25)特殊(1)存储(1)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