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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板领域域固定资产投资

时间:2021-04-18 14:45
本文关于短板领域域固定资产投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有何区别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2%,明显快于2018年的3.8%,累计增速实现年内首次回升。

作为经济逆周期调节器,基建在1-10月的经济增长“托底”角色终于露出本来面目。就基建产业链钢铁、水泥、工程机械“三朵金花”来看,钢材旺销、水泥产销两旺、工程机械持续高景气特征较为明显:今年1-10月我国钢铁表观消费量(产量加上净进口量)达7.82亿吨,同比增长约7%;受市场需求影响,1-10月全国水泥产量19.07亿吨,同比增长5.8%,增速同比提高3.2%;国内各类挖掘机前10月累计总销量19.62万台,同比增长14.4%。

随着当前政策对于专项债资金驰援基建投资倾斜力度的逐步加码,加上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打出的组合拳,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力。1、专项债提前下达,驰援基建投资 纵观今年前十月基建投资,整体呈现出结构分化特征:铁路投资较为强劲,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尤其是市政工程类投资表现较弱。

有鉴于此,国常会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除了将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外,还将着重用于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以及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适用范围扩大。此次1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提前下达,也是对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的落实。

依据会议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将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亦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因此专项债将更加集中于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预期其对于基建的实际拉动效果将显著增强。需要注意的是,专项债额度从下发到最后走完程序正式发行,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政策对冲对于基建投资的正面效果可能在明年年初才能明显体现。

但部分工业原料可能会在今年四季度开始大力生产,具体表现为近期钢材库存的持续下降以及水泥价格的持续回升。2、资本金比例下调,助力基建复苏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后,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下调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再次向基建倾斜政策。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对于调整基建投资结构大有裨益:当前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这些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降低项目投资中的资金需求量,吸引专项债、民间资本参与基建项目。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能显著促进基建投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领域基建投资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另一方面,若内河、沿海、公路、铁路、生态环保项目均可实现资本金比例下调5%,预计可撬动1.19万亿元增量资金。

3、政策市场联动,基建发力稳增长 当前,基建项目开工回升迹象已现。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近期贵州、云南、四川、河南、山东、江苏等省份先后进入密集开工阶段,“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等项目开工潮涌动。

随着资金的逐步到位,后续的基建工程将有望集中开工释放需求。与此同时,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渐进入政策鼓励范围,成为投资亮点。

今年以来,北京、陕西、广东、福建等省份纷纷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且“新基建”的投资模式较为灵活,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机遇颇多。随着专项债和资本金管理两项财政逆周期政策的落实,基建项目融资能力将显著提高,2020年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明显回升。

在政策多措并举打破基建投资瓶颈的宏观环境下,市场热情也将持续高涨,当前市场对周期板块的高度关注便是最好例证。展望2020,基建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以“铁公基”为代表的传统基建,以及“基建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都有望提振经济。

当然,在大幅“加力”之外,继续“提效”仍然是基建发展重点,补齐投资短板、提高投资效益,应是下一阶段逆周期调节加力的重点。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当前基建投资受地方财力不足和严控隐性债务制约较大。

提前下发专项债和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助于基建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强化逆周期调节。当然,被寄予厚望的基建投资能否赢回市场期望,仍有待政策及时落地、配套措施精准实施。

2.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哪些

1、现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

2、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指城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2011年以前统计范围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

3、区别一目了然

3.某项目第1年和第2年各有固定资产投资400万元,第2年投入流动资金

(1)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折旧

1-9年现金净流量=(580-350)*(1-25%)+70=242.5万元

第10年现金净流量=(580-350)*(1-25%)+70+50=292.5万元

(2)投资回收期=2+(215/242.5)=2+0.89=2.89年

建设期投资回收期=700/242.5=2.89年

补充: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投资回收期=原始投资额/年现金净流量;

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则需根据每年末的累计现金净流量与各年末尚未回收的投资额进行计算。

短板领域域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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