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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法律法规2016

时间:2021-04-18 20:06
本文关于高速公路法律法规2016,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高速公路有没有管理条例

高速公路有管理条例: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第三条 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循《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第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忠告标志牌. 第六条 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必须系安全带. 第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的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 第九条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条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 第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第十五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速度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时速七十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七十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第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后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九条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第二十条 除执行紧急勤务的人民警察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 第二十一条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曳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二条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夜间还须设置红色警灯(筒).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

2.新交规对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处罚

根据2011年4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16年4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六点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四)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新交规对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处罚

根据2011年4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16年4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六点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四)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原发布者:王晓宁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简称“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

专用公路路政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遵循“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

第二章路政管理

第五条公路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省、地(市)、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可分别设立相应的路政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路政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公路养护道班和养护人员对所辖路段应依法保护路产,制止毁坏路产行为,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第六条路政管理人员分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兼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由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聘用。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及专职路政管理人员行使下列职权((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怎么处罚2016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罚款20元—2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6.2016年最新交通法规新手独自上高速怎样处罚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

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

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二、驾照新规实习期上高速怎么上1、“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 老手须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3、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一是将增驾和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4、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陪驾人员是否需承担责任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实习驾驶人驾驶证 陪同人员驾驶证 A1(大型客车) A1 A2(牵引车) A2 A3(城市公交车) A1、A3 B1(中型客车) A1、A2、B1 B2(大型货车) A1、A2、B2 C1(小型汽车) A1、A2、A3、B1、B2、C1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A1、A2、A3、B1、B2、C1、C2 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A1、A2、A3、B1、B2、C1、C2、C56、新手驾车上高速路行驶的注意事项1、要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2、熟悉高速路的特点,了解标志、标线的含义;3、能从容地利用油门踏板控制车速;4、应会根据路面和视力能见度情况随时调整车速;5、按规定的速度行驶,不随意变线,不急刹车,急转方向;6、保持与前车距离,至少保持有四秒钟距离以上;6、注意力要集中,少做小动作(抽调、喝水、吃东西、打电话);7、保证充足睡眠,不疲劳驾驶。

采纳~谢谢。

7.2016年新交通法规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高速公路法律法规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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