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考试要点汇编,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十八条教育法律法规,你知道几条
教育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十八条
考点一
教育法规内涵: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考点二
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
考点三
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考点四
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考点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考点六
教育立法的四个步骤:教育法律草案的提出、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教育法律的公布。
考点七
教育法规的四个功能:规范功能、标准功能、预示功能、强制功能。
考点八
教育法规的四个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保障作用。
考点九
教育法律法规的组成要素: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考点十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考点十一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
考点十二
法律事实:通常把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之为法律事实。
考点十三
教育法律责任的四种类型: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违宪责任。其中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考点十四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1)有损害事实,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2)损害行为必须违法;(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考点十五
教育法律救济的四种渠道: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其中,行政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统称为非诉讼渠道。
考点十六
教育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1)事后救济;(2)职权专属;(3)正当程序。
考点十七
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法律性、特定性、非诉讼性。
考点十八
教师申诉程序:提出、受理、处理三个环节。
2.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关系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除了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及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扩展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
1、教育法律法规要普及,为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普法规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首先带头学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教育法律法规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普法工作的指导,在广大教师、学生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法律,促进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和规范行为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教育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测试试题(一) 一、选择题 1、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_____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C.十一 D.十二 ( A ) 2、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_____ 。 ( C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_____领导,_____ 统筹规划实施,_____为主管理的体制。
( A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_____ 批准。
( D )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_____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 B )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_____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 C )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_____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D )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_____ 津贴。 ( C )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过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_____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D )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_____ ,制定本法。 ( A )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判断题(共5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10分) 1、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 * )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 ) 3、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 ) 5、适龄儿童年、少年免试入学。
( √ ) 三、填空题(共15题,每空1分,共20分)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_平等__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适龄儿童、少年的_父母其他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_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上地方人民政、国务院和县级以府_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_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5、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 的学校(班)。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_残疾适龄儿童、少年____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 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_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年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10、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_批评教育____ ,不得__开除___。
1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平等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 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1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_启发式_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 微利 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
14、国家鼓励教科书 循环使用。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 批评教育_,责令限期改正。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江苏省教育厅颁布了十项措施,请写出其内容。
答:①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得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
4.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
【2017年小学真题】【单选题】安徽省中小学行为规范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超过( )。
A.6小时 B.7小时 C.8小时 D.9小时
【答案】A。解析:《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此题考察的是对相关法条的识记,记忆难度不高,但往往容易被考生忽略。因此,在备考的时候,需要针对安徽省颁布的一些法条进行识记和掌握,从而保证在这部分知识点不丢分。
【2017年中学真题】【单选题】“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属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基本内容“专业知识”中的( )。
A.教育知识 B.学科知识 C.学科教学知识 D.通识性知识
【答案】A。解析:《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规定,“专业知识”中的教育知识包括:“22.掌握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关于此题的考察,牵扯到《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对于专业知识的范围的定义,对于这个知识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专业知识中的教育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考生可以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
【2016年中学真题】【单选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求( )。
A.各级政府及时下达升学指标
B.适当增加考试次数
C.建立学业负担监测机制
D.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升学的依据
【答案】C。解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这一项中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16年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考察的频率较高,在中学试卷中出现2道单选,小学试卷中出现一道单选,因此需要重点备考。
5.教师学习笔记(法律法规) 归纳几大重点
何高物理:高理科各科目物理科相较难习科高物理部同特别物理绩差等同总疑问:课听懂听清课做题普遍问题值物理教师同认真研究面高物理习浅谈些自看便同习所帮助首先析面同提普遍问题即课听懂课作我作理科教师切身觉:比读某篇文作品文章自景色描写物描写都写令叫绝自知道若让自提起笔写未必或者说能写家水平听别说看别文章听懂看懂绝没问题要自写变自东西容易比孩说东西要让写必须经反复写练习才能达步要由听懂变作要听懂基础练习能掌握其规律奥妙真变自东西习高物理应该功夫功夫何习程应该达哪些具体要求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面我几层具体析记忆:高物理习应熟记基本概念规律些基本结论即所谓我提起基础知识同往往忽视些基本概念记忆认习物理用死记硬背些文字性东西其结高三总复习提问同物理概念能准确说同少即使补习班同几乎我敢绝说物理概念背完整某考试或某阶段习造影响肯定说物理问题理解整物理系统知识形都内良影响说准哪考试哪道题概念准失习语文需要熟记名言警句、习数必须记忆基本公式习物理必须熟记基本概念规律物理科先要条件物理基本要求没步面习谈起积累:习物理程记忆工作记忆基础断搜集自课本参考资料许关物理知识相关信息些信息自题自道题插图能自段阅读材料等等搜集整理程要善于同知识点析归类整理程找相同点找同点便于记忆积累程记忆遗忘相互斗争程要通反复记忆使知识更全面、更系统使公式、定理、定律联系更加紧密才能达积累目绝能象狗熊掰棒式重复劳加思考机械记忆其结能使记忆比遗忘综合:物理知识章节物理考纲能要求内容块块既相互联系相互区别所物理习程要断进行综合等高三级知识完再进行系统综合程同能力要求较高章节内容互相联系同章节间互相类比真前知识融贯通连体逐渐综合找知识联系同找习物理知识兴趣提高:前面知识记忆积累再进行认真综合能解题能力所提高所谓提高能力说白提高解题、析问题能力针题目首先要看问题——力热电磁、光原物理再明确研究象结合题目所给条件应用相关物理概念规律用些物理级二级结论才能顺利求结想象物理基本概念明确题目既给条件或隐含条件看或解题既用公式或该用、二级结论用原始公式都使解题速度确性受影响考试高空提高首先解决问题熟练解灵解题所创新面包括同题解能解选种简单;包括题解种顺利解决类似题目真做灵巧运用信手拈程度综所术习物理致六层即首先听懂记住练习用渐逐熟练熟能巧所创新?。
6.教师要学习哪些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7.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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