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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股权投资

时间:2021-04-21 15:20
本文关于跨国公司股权投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跨国公司国内投资有那些风险

从微观的视角来考察,对国有化风险进行防范时,跨国公司本身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跨国公司对国有化风险的防范可以三个阶段来进行,一是投资前期,二是投资中期,三是投资后期。不同阶段的风险防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1.投资前期阶段。

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前期阶段,主要是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在研究的基础上,可以评估投资的风险程度并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跨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是对具体的对外投资项目所作的可行性分析,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首先要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 ,这是从宏观上对东道国的投资风险所作的可行性研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国别评价报告”,说明东道国在国有化风险方面所具有的客观状况。

在“国别评价报告”中,在对国有化风险进行分析时,要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 :第一 ,东道国国内法即外资立法中关于国有化风险的保证状况。第二 ,东道国与跨国公司母国是否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协定中是否有国有化风险的保证条款,保证的内容和范围如何。第三,东道国是否参加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是不是公约的成员国,是否承担公约所要求履行的国际法义务及其保证责任。投资前期阶段的风险防范的目的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尽可能避免风险,防患于未然。

2.投资中期阶段。

投资中期的风险防范主要是指跨国公司根据在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种种严重影响投资安全性与收益性的事件与因素,随时采取调整措施,以保证对外直接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变化,会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情况,因此,跨国公司要建立起一套富有弹性的调整手段,具体办法有:

第一,投资主体的调整。即跨国公司采取与东道国当地政府或企业共同投资,建立合资企业,这是一种积极的调整手段,通过投资主体的分散从而使投资风险也分散,因为共同投资要求投资主体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当地合资者身上,从而可以避免当地政府采取不利的政策,将风险分散。

第二,投资对象的调整。即跨国公司将投资的地域、行业、产品等分散化或多样化 ,这种调整方式的实际应用价值较大,如美国在东南亚的一家跨国公司,投资初期集中在油脂制造业,随着当地国有化呼声的高涨,该公司迅速将一部分投资转移到其他行业,从而避免了国有化的风险。

第三,投资方式的调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互换。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是常用的两种投资方式 ,前者以购买股份和成为合资企业投资者等形式投资,按资产产权比重定期分红,取得股息收;后者以银行信贷、企业、商业信用等方式投资,这可获得稳定的利润。当国有化风险增大时 ,跨国公司将股权出卖或转为银行信贷、母公司的买方信贷等债权形式;而当债务危机增大时 ,跨国公司又将其贷款转换为股份投资,这种转移尽管有一定困难,但可以减少风险。二是进行投资币种的转换,即跨国公司为了防范风险将其投资币种转换为当地货币。

2.私募股权投资属于什么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包括发展资本(Development Finance),夹层资本(Mezzanine Finance),基本建设(Infras-tructure),管理层收购或杠杆收购(MBO/LBO),重组(Restructuring)和合伙制投资基金(PEIP)等。 翻译的中文有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本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私募融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这些翻译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以下特点: ●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如果投资者是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金融机构,他们的名望和资源在企业未来上市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的股价、改善二级市场的表现。其次,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第三,在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以对竞争者保密,因为信息披露仅限于投资者而不必像上市那样公之于众,这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可以选择金融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但企业应该了解金融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特点和利弊,以及他们对投资对象的不同要求,并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 - 是引资企业的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如果引资企业希望在降低财务风险的同时,获得投资者在公司管理或技术的支持,通常会选择战略投资者。这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信度和行业地位,同时可以获得技术、产品、上下游业务或其他方面的互补,以提高公司的盈利和盈利增长能力。而且,企业未来有进一步的资金需求时,战略投资者有能力进一步提供资金。 战略投资者通常比金融投资者的投资期限更长,因为战略投资者进行的任何股权投资必须符合其整体发展战略,是出于对生产、成本、市场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而不仅仅着眼于短期的财务回报。例如,众多跨国公司近年在中国进行的产业投资是因为他们看中了中国的市场、研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成本。因此,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控制和在董事会比例上的要求会更多,会较多的介入管理,这可能增加合作双方在管理和企业文化上磨合的难度。 引资企业要注意的一个风险是战略投资者可能成为潜在竞争者。如果一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参股数家企业,又出于总部的整体考虑来安排产品和市场或自建独资企业,就可能与引资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或目标相左。此外,战略投资者还可能在投资条款中设置公司出售时的“优先购买权”(即投资方有权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原股东拟转让的股权)和其他条款来保护其投资利益。因此,引资企业需要了解投资方的真实意图,并运用谈判技巧来争取长期发展的有利条件。 金融投资者 –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未必不是行业专家,而且有些投资基金有行业倾向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与资源。金融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要求: ●对公司的控制权 ●投资回报的重要性(相对于市场份额等其他长期战略的考虑) ●退出的要求(时间长短、方式) 多数金融投资者仅仅出资,除了在董事会层面上参与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外,一般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也不太可能成为潜在的竞争者。一旦投资,金融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就很难控制,因此挑选出管理好、成长性高和拥有值得信赖的管理团队的投资对象就十分关键。在中国,很多外国投资基金往往要求自己选派合资公司的财务总监,以保障自己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了解。 金融投资者关注投资的中期(通常3-5年)回报,以上市为主要退出机制。唯有如此,他们管理的资金才有流动性。所以在选择投资对象时,他们就会考查企业3至5年后的业绩能否达到上市要求,其股权结构适合在哪个市场上市,而他们在金融方面的经验和网络也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上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种类 - 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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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国公司控股方式是什么哦

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

(1)全部拥有。一般地认为,母公司只要拥有了子公司95%以上的股份,不一定要拥有100%的股权,即可认为是全部拥有。

(2)多数拥有。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1%-94%之间。如果跨国公司想取得控股权,51%是最低限。

3)平等拥有。母公司拥有子公司50%的股权。

(4)少数拥有。母公司拥有子公司49%以内的股权,即被看作是少数拥有。

与上述股权类型相对应的是形成了跨国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几种股权投资企业形式。如果把股权参与度(跨国公司母公司在其子公司中拥有股权的份额)看成是θ,有下列几种情况:

(1)当θ=100时,子公司为独资企业 (全资子公司、完全控股);

(2)当θ=0时,子公司为合作企业(非股权控制);

(3)当0 近年来,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快速增长,对转型国家的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但是跨国公司投资的控股、独资化趋势却明显增强,其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新增外商直接投资由以前的合资为主演变成以控股、独资为主;另一方面在已有的合资企业内部,外商通过增资扩股或者收购中方股权等方式,把合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控股或者独资企业。

4.什么是非股权投资

一、首先,我们先讨论一下通常我们认为的股权投资,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

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二、其次,我们再看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向对应的概念,是指为了在国外投资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而进行的在国外直接建立企业或公司的投资活动 三、最后,我们看非股权投资,非股权投资是70年代以来广泛采用的形式,主要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公司中不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为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

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国有化政策和外资逐步退出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灵活措施,也是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谋求继续保持地位的重要手段。 非股权投资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交钥匙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技术协作合同以及经济合作等。

(1)许可证合同:按一定价格向东道国企业转让某种技术的方式,对转让这种技术的补偿采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内,对生产的产品产量或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协议规定的比例提费用。 (2)管理合同:又称经营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等。

也是一种技术转让。 分两大类:全面经营管理,技术管理 (3)交钥匙合同:由跨国公司负责整个项目从设计、建筑施工和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门的知识,供应成套设备和设施,建造厂房到全部设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厂开工的整个过程。

(4)产品分成合同: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在一个预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分享企业的产品,外国公司购买的全部设备在一定期限后最终归东道国所有。 (5)技术协作合同:重要意义的一种。

跨国公司不提供任何资本,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和购买权,也不承担销售责任,知识完成工程的各个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东道国享有全部的自主权,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在东道国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别费用作为报酬。

(6)经济合作:又称工业合作,是在跨国公司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开展所谓的东西方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国际投资其实就是直接在另外一个国家投资办厂,而非股权投资就是和另外一个企业在不涉及所有权的情况下进行合作。

5.什么是非股权投资啊

股权投资(一般长期)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狭义的股权投资又指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如下特点: 1、长期持有; 2、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3、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4、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类型。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包括取得时投资成本的确定和持有期间投资成本的再确定。

1、取得时投资成本的确定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各种待摊销的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 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处理上主要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①如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②公允价值与投出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差额的处理; ③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处理。

2、取得投资后投资成本的再确定 在投资持有期间内,如发生下列变化,投资成本应作调整: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的,其投资成本应按扣除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2)取得股权投资后,由于增加或减少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原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则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作为投资成本的调整,投资成本按调整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金额确定。 四、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 1、投资收益确认的两种观点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收益观点,由此产生两种损益确认方法: (1)以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 (2)按所持股权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确认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准则中规定,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②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2)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1)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2)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反之,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成本法,改按权益法。

5、股票股利的处理 由于股票股利不会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所以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而应在企业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6、可转换公司债券 企业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之前,属于债权性质,其会计处理与长期债权投资相同,并计提利息、摊销溢价或折价。

行使转换权时,按账面价值结转。 7、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6.私募股权投资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就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几点。

1、私募,既然称之为私募,就不能公开进行募资活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时如果承诺最低回报或者发布广告等公开募资是不允许的

2、最低投资额: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3、私募股权基金不能打着股权投资的名义从事高利贷等债权活动,否则就是违反了《贷款通则》中企业法人之间不能借贷的规定。

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后如何管理被投资企业

不同PE基金对于企业投资后管理一般会有区分,多数PE不希望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只是在企业决策时作一些出谋划策。

投资后的管理一般会有基金公司指派专门的股权管理负责人入驻企业的董事会,并要求企业董事会不能过于庞大,导致基金公司无法对企业发展决策起作用。企业有定期的财报,基金会跟企业有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

除了对赌协议,企业与基金公司还需要签订反稀释条款(后进投资人不能稀释之前投资人的股权,需要在新投资进行时作适当调整)、优先清偿条款(企业管理人不得先于基金公司退出企业,即使有这样的意愿,也是基金公司先退)等。

8.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如何

一些企业短期现金流动性不足,出现财务困境而面临破产或重组,这些企业在困境投资者进入之后会大大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专长于经营困境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是中小规模并购相对来讲财务杠杆较低,潜在并购的数量众多,在当前市场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有很多中小企业估值区间大幅度下降,因此这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三是由于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出于流动性压力而被迫在二级市场上出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对于新入市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金融危机给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带来了冲击 2008 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全球私募股权投资的交易数在经历了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在2006 年达到峰值,为2547笔。

2007 年为2256 笔,下跌了11.4%;2008 年降至1846笔,比2006 年下跌了27.5%。至于全球私募股权投资交易额的下降更为明显:2006 年,为6850 亿美元,2008 年仅为1900 亿美元。

这期间,欧洲私募股权投资的募集额在2006 年达到历史最高点,为1120 亿欧元(约1315 亿美元);2007 年为810 亿欧元(约为925 亿美元),下跌了27.7%;2008 年为690 亿欧元(约810 亿美元),比2006年下跌了大约40%。投资额的下降要滞后一些:在2007年明显放缓;2008 年同比下跌了20%,为590 亿欧元(约692 亿美元)。

金融危机期间,亚太等地区的私募股权投资额也受到明显影响。总之,即使全球经济在未来几年内复苏并走向繁荣,下行周期也需要5~7 年来修复金融市场,从而促进全球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长运来看,这场金融危机可以清除市场的流动性过剩和无效率,挤掉市场中的泡沫。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会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得以重整,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二)新的投资机会出现 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概况 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开始变得缓慢,这促使国际上的一些著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努力去寻找新的投资机会。一是由于债务违约率的增高,困境投资成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看好的投资方向。

一些企业短期现金流动性不足,出现财务困境而面临破产或重组,这些企业在困境投资者进入之后会大大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专长于经营困境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二是中小规模并购相对来讲财务杠杆较低,潜在并购的数量众多,在当前市场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有很多中小企业估值区间大幅度下降,因此这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三是由于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出于流动性压力而被迫在二级市场上出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这对于新入市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多样化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如凯雷(Carlyle Group)、黑石(Blackstone Group)等公司以外,很多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甚至保险公司设立直接投资部或者设立单独的资产管理公司等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如高盛(Goldman Sachs)、麦格理(Macquarie)、汇丰银行(HSBC Bank)、JP 摩根(JP Morgan)等都开展自己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除此之外,很多著名的跨国公司也开始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来自于跨国公司内部,主要为跨国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组合服务,如通用电气资本公司(GE Capital)等。 (四)私募基金向公募基金演变 2007 年6 月21 日,全球首家公开上市的私募基金公司黑石集团(Blackstone Group)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美国自2002 年以来规模最大的IPO 案例,这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地位提升的标志性事件。

美国私募基金KKR 的母公司2010 年7 月15 日在纽约上市,同时,凯雷投资集团(Carlyle Group)也宣布正在考虑上市事宜。私募基金寻求公开上市的动力源自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自身扩张的需求。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唯有扩充资本,增强竞争力才能生存。 (五)私募股权投资挑战传统金融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的快速发展 对传统金融机机构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007 年10 月,苏格兰皇家银行财团(RBS)收购了市值超过1000 亿美元的荷兰银行。虽然荷兰银行不是直接被私募股权投资所收购,但背后的推手是私募股权投资。

“儿童基金”(The Children's InvestmentFund Management,简称TCI),这个只持有荷兰银行1%股份的英国一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鼓励小股东联合起来分拆整个集团,让荷兰银行的股票大幅升值。随着大批套利基金的跟进,有了足够的投票权,便召开临时董事会,宣布荷兰银行将挂牌出售,最终RBS 成为最大的赢家。

在短短的10 个月时间里,这笔收购让TCI 至少获利68%。早在1998 年,美国Ripplewood 基金就出资10亿美元收购日本的长期信用银行(Long-Term CreditBank of Japan Tokyo) 将其改名为新生银行(Shin SeiBank)。

随后,将Shin Sei Bank 打造成全新的盈利机构,并在2004 年成功上市,Ripplewood 基金当初投入的资金获得了10 倍的回报。此外。

跨国公司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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