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土壤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土壤管理制度和法律
在我国,与土壤相关的法律相对比较完善,涉及到土地管理、承包、权属、税费、开发征用、流转等等,也比较繁多。
如综合类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
其他法律文书,请参考百度知道: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网址为:
2.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则
第四章 耕 地 保 护
第五章 建 设 用 地
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在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3.有关土地的法律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4.土壤管理制度和法律
在我国,与土壤相关的法律相对比较完善,涉及到土地管理、承包、权属、税费、开发征用、流转等等,也比较繁多。
如综合类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其他法律文书,请参考百度知道: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网址为:。
5.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 二、土地承包与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 三、土地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 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11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9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1999年10月28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2001年12月31日) 四、土地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2000年10月23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年2月23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1月3日)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2月4日) 五、土地征用与安置、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7月7日)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1年10月22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04年11月3日) 六、土地开发整理 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 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2003年10月8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29日) 七、土地使用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9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2月4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9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8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2006年6月16日)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2007年9月5日) 八、土地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 九、争议与救济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995年12月18日)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2005年8月31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6月18日)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7月17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1月4日)。
6.关于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二、土地承包与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三、土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1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9日)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1999年10月28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2001年12月31日)四、土地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2000年10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年2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1月3日)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2月4日)五、土地征用与安置、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7月7日)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04年11月3日)六、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2003年10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29日)七、土地使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9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2月4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9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8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2006年6月16日)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2007年9月5日)八、土地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九、争议与救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995年12月18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2005年8月31日)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6月18日)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7月17日)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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