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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4 06:18
本文关于军人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军人日常管理管辖规定在哪个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一、宪法与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军人的基本权益。

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条文规定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是原则性的条款。

因此,在宪法中只提及军人享有及其家属享有优待权,但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来。军人所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由各个具体的法律来加以规定,而各项具体法律法规都是依据宪法中的这项规定来具体制定的。

(二)法律中关于军人权利义务的规定1.宪法以外的其他宪法性法律对于军人权益的保护规定主要是政治权利。如《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对于军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了专门性规定。

2.宪法以外的其他基本法律对于军人权益及其保护的规定主要是军人比较重要的权益。(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破坏军婚罪。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强奸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浪网上有统计数据显示,涉军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仅次于房屋纠纷案件和人身伤害案件之后,位居第三。下面就具体谈一下法律对军婚中离婚问题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何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作出了解释,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即(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谈到离婚问题,必然涉及夫妻双方财产分割问题。我们都知道,军人转业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会获得一定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是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究竟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则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条中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3)其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对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优待和抚恤。还有如《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等有关军人权利义务的专门法律。

二、法规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委单独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地方有权立法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规对于军人权益及其保护的规定主要是对法律规定的军人权益以外的权益,以及对法律规定的军人权益具体化。

如国务院颁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三、规章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中央军委所属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单独制定的军事规章,中央军委所属各总部与国务院所属的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规章,地方有权立法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

规章对于军人权益及其保护的规定主要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军人权益以外的权益,以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军人权益具体化。如民政部制定的《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等;总政治部于2001年11 月9 日颁布的《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总政治部与民政部和财政。

2.军人依法优先,依的什么法

有很多法律法规均有规定,在此聊列几则。

1.《国防法》第七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

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2.是《兵役法》五十七条第四款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部队的条令条例有什么

部队的共同条令主要包括三种,即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和队列条令,也称“三大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是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而制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而制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是规范全军队列动作、队列队形、队列指挥的军事法规,是全军官兵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4.军人法律

区分不同情况,存在以下几种可能:一、民事纠纷,是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刑事案件。

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和非军人共同犯罪,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要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理的除外)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除外)。

5.以下哪些属于军人应当遵守的军事法规

军事法规分类:国防法、兵役法、军事刑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等。

1990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立法程序暂行条例》发布,标志着军事立法工作首次实现了“有法可依”。1997年3月14日,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问世。

先后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等7部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基本制度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同时起草了《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军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的军事法规,填补了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中诸多立法的空白。

6.军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军人婚姻的规定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人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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