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6日讯:
1.辨析题 护理工作中伦理和法律问题常见在哪些方面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轮理与法理相碰撞的时候,尤其护理工作中遇到的更多,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例如:1,医务工作中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位陌生人昏倒,他可以不理不睬回家,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来到患者身边进行抢救、他没有忘记自己是白衣天使;2,某人在一次下夜班昏睡中,突然听到宿舍外边救护车笛声,他马上投入抢救急救患者队伍中3,在一次值夜班过程中,发现一位患者突然抽搐,如果在去喊主治大夫就会失去抢救的第一时间,他没有分说先对这位患者进行抢救,患者脱险4,一位患者没有按照医嘱进餐必须用流食,他自己食用花卷,象这样的事例就是为此而亡与医务人员毫无关系,但是这位医务人员经不顾一切抢救,并且采用嘴对嘴地人工呼吸,患者生命解脱。
2.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第九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服刑期间;(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护士以上技术职称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准许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本办法实施前从事护士工作但未取得护士职称者的执业证书颁发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实际水平作出具体规定。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士工作的,必须依本办法的规定通过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办理注册。
第三十五条 护士。
3.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有《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一、《护士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3年03月26日颁布的法令,该规定1994年01月01日正式实施。
二、《护士条例》是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1月31日发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时间:2004年8月28日;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时间:2004年12月1日。
扩展资料:
精准对接 满足群众多样化护理服务需求
当前,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相比,护理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对此,焦雅辉表示,国家卫健委将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改善人民群众感受同时发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护理服务需求。
一、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继续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出台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行业管理”的原则,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大力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就业,推动护理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大护理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进护理事业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树立涌现出来的护理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护理事业和护理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护士条例》施行十周年 护士队伍发生了哪些变化?
4.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分类号】 2360069301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30326 【实施日期】 94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医政类 【文号】 卫生部令第31号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证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护士以上技术职称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准许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本办法实施前从事护士工作但未取得护士职称者的。
5.当你成为一名护理人员你会怎么做
用心学习,从考试的分数能够衡量出一个结果;用心工作,身边的同事领导都看得到。我们要用心工作,更多的是要对得起自己。作为一名合格的护士人员,我们要用心对待每一位病人,用心对待我们的工作,用真诚去帮助每一位病人。
记得在我的孩提时代有着这样的记忆:因为生病,心急如焚的父母把我送进了医院,本来就对医院有恐惧感,刚一进医院大门,就一直哭嚷着要回家,医生还说需要打针,于是在爸爸妈妈软硬兼施的诱逼下,来到了打针的地方,就见有位阿姨穿立脚点白大褂,戴着白口罩,头上还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全身上下都是白色,一手举着针,一手拿着棉签,面无表情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我越发害怕,吓得一直往后退,虽然被父母强行按住身体,但还是不停地扭动,就这样,折腾了老半天,那阿姨急了,大嚷道:“你再动,再动就给你多打几针!”还边责令母亲将我按得动弹不得,现在想来,如果当时那个护士不是那么隐,而是微笑症鼓励我,也许我就不会那么害怕了吧!
随着时光的推移,我慢慢地长大了,面对人生选择时竟然也戏剧化地做了一名护士,成了人们眼中的“白衣天使”,当我成为儿科护士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说:既然我也是一名儿科护士,就一定要用我的微笑来面对生病的孩子,改变我孩提时脑海中那咱面无表情,看上去让人生畏的护士形象。前不久,有一位6~7岁的小男孩的一句话让我更坚信我这样做是对的。第一次给这个小男孩做治疗的时候,我就像平时一样面带微笑一样走进病房,他就总是盯着我看,到了第二年,他哭吵着奶奶要找我给他打针,听他奶奶说本来有护士准备给他打针的,可他硬是不肯,握着小拳头不让人碰,偏要找我,于是我就去了,他看到我之后竟然不器了,只是乖乖地伸出两只小手由我挑选,我很诧异,为什么这个小男孩会有这样的举动,但当时没有问,只是在思考,接下来几天的治疗都由我为他进行的,可由于工作忙,打完了他的针,我便忙着我自己班上的事儿去了,好久没看到我,他就说打针的部位很痛,要奶奶找我去看他,我去了之后,边微笑着轻轻抚摸,边细声问道:还痛吗?他眨眨眼望着我说:不痛,其实一点都不痛。到了他出院的时候,我就问他,为什么每次打针都找我,而他说了句让我非常感动的话,阿姨,因为我想看见你对我笑。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于是我越来越能够感觉出护理工作的重要必。曾经有人说过。“拉开人生帷幕的人是护士,拉上人生帷幕的人也是护士。”是啊,在人的一生当中有谁会不需要护士的细致关心和悉心照顾呢?“护理工作是一门精细的世术。”护士要有一颗同情的心,要有一双愿意工作的手。“新形象的护士是会用她们的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解除病人的病痛,用无私的奉献支撑起无力的生命,重新扬起生的风帆,让痛苦的脸上重绽笑颜,让一个个家庭都重现欢声笑语………”神话中天使的美丽在于她的圣洁与善良,而白衣天使的美丽在于温馨与微笑。“进入新的世纪,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我们的各项工作都面临着新的环境,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我想要塑造新时代护士的新形象就应该从心开始,从心做起!
人们常说:“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人类情绪中的喜怒误用东都可以从眼神中表现出来,而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医务工作者炽热的眼神和那张被蒙在白色口罩后面真诚的笑脸,要塑造一个城市的新形象,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形象建设,更离不开一个个行业的新变化,卫生部门作为“窗口”行业影响和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新形象,要塑造医务人员新形象,离不开医生护士的共同努力,必须要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敏的观察力,弃旧图新,锐意进取,并要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脚踏实地,奋力拼搏,不断地完善自己,充实自己,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善于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实践着护理模式由个案护理,小组护理到功能制护理,责任制护理及现在的系统化整体护理,不再是像以前那么单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将病当作一个整体的人来进行护理。这每一个新的工作方式都是在原有护理工作方式的继承,者是为了让病人得到更全面,更整体,更系统化的服务!
作为一名专业的医护人员,从我宣誓的那天开始,我就要肩负起自己的工作使命,不断的努力,坚持不懈,最终的努力是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病人在优质的护理氛围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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