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引进新的投资者,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30日讯:
1.企业引入新的投资者,新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属于资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 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属于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应计入资本公积。
因此,新投资者新投资的成本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所占 份额的投资属于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 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 〔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 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 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 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 289号)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中所说的“资本公积 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 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 税。
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 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用该资本公积增资,自然人股东取得的 增资部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前引进新的投资者应注意什么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由于资本规模或股东人数达不到股份公司的基本条件,或者在上市前急需筹集部分资金以及出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等原因,可以引进新的投资者。
公司引进新的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影响公司连续计算经营时间(业绩)。如不发生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等。
(2)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市场拓展,对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能产生协同效应。 (3)筹集的资金规模适当。
(4)如果新投资者以资产折股出资,其规模也应适当。要考虑其出资对公司营业记录可比性的影响。
新股东无论以现金还是实物出资,其折股比例应一致。 (5)折股价一般是在净资产值的基础上溢价一定比例。
3.整体变更方式股改引进新的投资者应注意什么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出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急需筹集部分资金或者资本规模、股东人数达不到股份公司的基本条件等原 因,需要引进新的投资者。
此时,公司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应不影响公司连续计算经营时间。如不发生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等^ (2) 引进新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能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 业务的开展和市场拓展。
(3) 要考虑出资对公司营业记录可比性的影响,筹集资金规模需要适当。 如果新的投资者以资产折股出资,其规模也应适当。
(4) 新股东无论以现金还是实物出资,其折股比例应一致。 (5) 新增股份的认购价或折股价一般是在净资产值的基础上溢价一定 比例。
4.如何引入战略投资者
引进战略投资者, 不光可以引进其雄厚的资金, 更重要的是 可以引进其先进技术、先进管理、营销策略,使公司自身发展壮 大,增强整体创利能力;同时,可增强抗拒风险能力,分散自身 经营风险;另外,即使有些投资者没有实际投资,但也能够提升 公司知名度与信誉度,提升公司的潜在价值。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防止国有资 产流失,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严格审批程序。
应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提出引进战略 投资者的实施方案, 包括产权(股权) 转让比例以及对战略投资 者的具体要求和选择条件, 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实施方案。 3、应发布招募战略投资者的信息, 广泛征集战略投资者。
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战略投资者必须具有较好的资质条件,拥有比较雄厚的资金、核心的技术、先进的管理等,有较好的实业基础和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其次,战略投资者不仅要能带来大量资金,更要能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能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并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长远利益回报。第三,引进战略投资者,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省市县应各有不同,不要仅认为国际500强、国家500强才是战略投资者,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能够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形成产业集群的,都是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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