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电子教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中国航空法律法规总共有哪些
一、民用航空基本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二、适航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2、《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3、《国内民用航空器适航审查收费办法(试行)》4、《民用航空油料适航审管理规定》5、《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则(2007修订)》6、《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修订)》7、《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2011修订)》8、《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修订)》9、《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10、《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11、《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三、民用机场法规1、《民用机场总体规则管理规定》2、《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4、《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5、《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6、《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7、《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修订)》8、《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修订)》9、《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四、民用航空器维修法规1、《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2005)》2、《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五、飞行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修订)》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3、《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4、《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航空摄影飞机使用安全高度的批复》5、《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六、通用航空法规1、《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2、《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07)》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4、《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5、《民航局关于引进进口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6、《引进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7、《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审批管理程序》8、《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七、涉外法规1、《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3、《的补充规定(二)》4、《的补充规定(三)》5、《的补充规定(四)》6、《的补充规定(五)》7、《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8、《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八、空域管理法规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2、《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2007)4、《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5、《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九、飞机租赁法规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7修订)》2、《国家税务局关于飞机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函》十、航空气象法规1、《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2、《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10)》十一、航空人员法规1、《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2、《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1997修正)》3、《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5、《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04修订)》6、《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7、《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8、《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9、《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1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11、《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12、《关于外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参加我国飞行运行的意见》十二、行政管理法规1、《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3、《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关于航空的审批项目》4、《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航空行政审批项目》5、《国务院第二批取消航空行政审批项目》6、《国务院第三批取消航空行政审批项目》7、《国务院第四批取消航空行政审批项目》十三、咨询通告法规1、《初级类航空器适航标准--超轻型飞机》2、《初级类航空器适航标准滑翔机与动力滑翔机》3、《飞艇适航标准》4、《飞行模拟设备质量保证系统》5、《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培训设施设备要求》6、《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7、《运输航空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飞行教员执照管理办法》十四、事故调查法规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2、《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的通知》3、《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4、《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5、《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的通知》6、《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十五、航空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订)》3、《国家税务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有关税收的公告》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
2.石家庄花都艺术学校的开设专业:
石家庄花都形象设计艺术学校2013年大专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层次 学费 招生人数 就业方向 整体人物形象设计 670105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7800元/年 120人 电视台影视公司管理、传媒公司美编、文化传播公司形象设计顾问、形象设计师、影楼设计师等 中国传统养生美容方向 630408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7500元/年 40人 医疗整形医院保健师、养生SPA会馆技师、中医养生会馆讲师、教育行业讲师、美容护理产品及电子商务产品讲师、美容健康企业养生顾问及护理师、美容导师、自我创业企业经理 [大专]摄影电视摄像专业 630408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7500元/年 40人 培养具有广告摄影、人像摄影、纪实摄影、电视摄影、录像技术等能力,视野开阔,思维活跃,专业扎实,一专多能的适应现代化摄影摄像行业发展所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体育(形体礼仪)、高职英语、大学语文、职业指导、计算机应用(photoshop)、创业教育、数码摄影、摄影画面表现、大画幅相机操作、影视摄影摄像技术、数码照片修润技术处理、新闻与纪实摄像、人像摄影、广告摄像。
本专业毕业后可任职摄影传媒公司技术总监、商业时尚杂志美编及摄影师、淘宝商城电子商务专业摄影师、影视剧组电视台编辑、各种文化传播公司摄影编辑师、影楼主业摄影师等。 摄影摄像技术 670302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7800元/年 60人 系统地掌握影视摄影理论、熟悉设备操作的技巧和各类影视节目摄制的技术,能在影视系统、影视制作部门及有关行业从事影视剧、文艺节目、广告、电视新闻和纪录片等的摄影创作、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室内装潢方向 670104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5500元/年 40人 掌握电脑辅助设计等全方位知识,使之大胆设计出多样化、多元化、实用却创新的室内设计作品。课程内容全面提升学生的创造力、艺术才能、商业头脑、计算机制图及预算能力,同时掌握灯光、声学甚至建筑法等相关内容。
成为未来的商业室内设计师、居室室内设计师、学院室内设计师、展会设计师、家具设计师、设计咨询师、灯光设计师、CAD设计师。 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 670104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5500元/年 40人 网站构架、网页设计师、网络维护工程师、网站编辑、网站推广主管、网站策划师、网站营销师、网站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670104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 5500元/年 40人 掌握电脑辅助设计等全方位知识,使之大胆设计出多样化、多元化、实用却创新的室内设计作品。课程内容全面提升学生的创造力、艺术才能、商业头脑、计算机制图及预算能力,同时掌握灯光、声学甚至建筑法等相关内容。
成为未来的商业室内设计师、居室室内设计师、学院室内设计师、展会设计师、家具设计师、设计咨询师、灯光设计师、CAD设计师。 旅游酒店管理 670104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本科 7400元/年 20人 培养符合当代酒店业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酒店管理人员。
学习现代酒店酒店管理、酒店英语、公关与服务礼仪、酒店计算机信息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酒水服务与酒吧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酒店沟通技巧等。 空中乘务 670104 三年专科,初中起点五年 专科/本科 11000元/年 20人 培养掌握民航和空中服务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岗位实践操作能力,服务于生产、管理第一线,从事机场服务和运营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学习客舱服务、应急处置、民航乘务英语、服务意识与服务理念、形体与健康、空乘礼仪、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安检业务、安检设备应用、航空安检管理、危险品识别、社会心理学、候机楼管理、机场运营管理、机场服务、值机与行李运输等。
航空机场管理 650302 三年 专科/本科 7400元/年 40人 培养掌握民航和空中服务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岗位实践操作能力,服务于生产、管理第一线,从事机场服务和运营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学习客舱服务、应急处置、民航乘务英语、服务意识与服务理念、形体与健康、空乘礼仪、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安检业务、安检设备应用、航空安检管理、危险品识别、社会心理学、候机楼管理、机场运营管理、机场服务、值机与行李运输等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650302 三年 专科/本科 7400元/年 30人 培养掌握民航和空中服务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岗位实践操作能力,服务于生产、管理第一线,从事机场服务和运营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学习客舱服务、应急处置、民航乘务英语、服务意识与服务理念、形体与健康、空乘礼仪、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安检业务、安检设备应用、航空安检管理、危险品识别、社会心理学、候机楼管理、机场运营管理、机场服务、值机与行李运输等。 播音与主持 620501 三年 专科/本科 7800元/年 30人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良好心理素质,并具有创新精神、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能够掌握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基本。
3.北京世贤研修学院
北京世贤研修学院是在我国卓越的教育家、电机界著名专家、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原校长高景德校长具体指导下,于1993年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高校。
北京世贤研修学院自成立起,就提倡“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因材施教、就业为先”的服务理念坚持向教学要质量,抓管理保稳定,以就业求发展,以人才需求为指针,拓展就业市场,有计划招生,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位于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首都东大门——燕郊,距北京市中心天安门30公里,距空港首都机场25公里,距海港天津港120公里,具有承东启西、经纬南北,融入京津、俯仰全国、接轨世界的绝佳地缘优势。
学院具备完善的教学和生活设施:学生活动中心、微机房、形体室、化妆室、图书馆、安检设备、飞机模拟舱、食堂和室内操场等。使教与学得到完美结合,为学生提供了体验真实航空岗位的感官环境,为就业奠定了坚实的技能基础。
民航英语专业 主要课程:英语(精读)、英语(泛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航空商务英语、民航空乘英语、民航地勤英语、日语、民航概论、航空运输地理、航空服务心理学、航空服务礼仪、空乘服务概论、民航地勤服务、空乘形体塑造、航空职业化妆、民航客舱文化、中外民俗、毕业设计等,以及部分课程的实践环节。培养目标: 培养有较高英语水平,有灵活的协调和应变能力,能熟练掌握民航服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谙熟服务心理,能为客户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具有较强公关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的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国际、面向国际、国内等各大航空公司和机场等民航系统。 航空服务专业 主要课程: 英语、专业英语、日语、民航概论、航空运输地理、航空服务心理学、航空服务礼仪、空乘服务概论、民航地勤服务、空乘形体塑造、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空乘服务沟通与播音技巧、航空卫生保健与急救、民航企业管理概论、航空职业化妆、公共关系、应用文写作、民航客舱文化、中外民俗、毕业设计等,以及部分课程的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必要的航空服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民航运输服务及航空延伸服务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国际、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系统。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主要课程: 英语、民航专业英语、民航安检英语、日语、民航概论、航空运输地理、航空服务心理学、航空服务礼仪、民航安检概论、出入境管理实务、危险品检查、民航地勤服务、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形体塑造、民航职业化妆、民航企业管理概论、应用文写作、国际恐怖主义、中外民俗、毕业设计等,以及部分课程的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民航安检专业必备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技能,熟练掌握并运用英语,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能胜任民航安全检查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 面向机场和民航运输服务部门,从事机场、地面安检服务工作。 民航运输专业 主要课程: 英语、物流专业英语、日语、民航概论、航空运输地理、物流学概论、仓储管理、现代物流配送管理、物流法规、危险品知识、进出口商品检验实务、国际商务单证实务、职业形象设计、民航机场运营管理、职业形象设计、第三方物流、物流包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以及部分课程的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民航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于生产和管理第一线,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航空运输人才。通过综合职业能力训练和全面素质的培养,使学生掌握从事航运输的基本能力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能在航空港及各类航空运输企业跨国公司从事物流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 主要课程: 城市轨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城市轨道交通信号设备、运营设备、线路基础、交通运输经济、城市轨道交通概论、工程制图与CAD、铁路车站与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管理、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城市轨道信号检测技术、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化交通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工程设施和控制系统运营及管理方面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面向现代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运输管理、设备操作和管理和运输指挥、列车服务等工作岗位。
数控技术(开设北京奔驰、现代、北内发动机、福田汽车等定向班) 主要课程: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Word、Excel)、CAD制图、机械基础、金属材料、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电工电子、汽车构造学、数控加工工艺学、数控机床、数控加工、金工实习、液压气动实习、PLC实习、数控编程及加工实习等课程。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机械加工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数控加工编程技术,熟练操作数控机床进行机械加工的中、高级技术技能型。
4.中国民航法 第六章 第五十九条 六十条 讲课应该怎样讲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85号令发布 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民用航空运输安全正常进行,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民用航空运输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运输危险物品按照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部门(以下简称安检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安检工作),防止危及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民用航空器,保障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安检工作包括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监护. 第五条 民航公安机关对安检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检查、监督.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安检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五条 安检部门发现有违反本规则规定和危及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交由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第六条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以及进入候机隔离区或民用航空器的其他人员和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第七条 安检工作可以收取费用.安检工作费用的收取办法由民航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 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 安检部门及其人员 第一节 安检部门 第九条 设立安检部门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审核同意并颁发<<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民航总局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权. 未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安检工作.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由颁证机关重新审核换发. 第十条 申请设立安检部门的单位应当向民航总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书面材料证明具有下列条件: (一) 有经过培训并持有<<安检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且其配备数量符合<<民用航空安检人员定员定额标准 >>; (二) 有从事安检工作所必需的经民航总局认可的仪器、设备; (三) 有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工作场地; (四) 有根据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制定的安检工作制度. (五) 民航总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安检部门使用的安全检查仪器应当经由民航总局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凭发给的<<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 民航总局公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或经委托的其他民航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安全检查仪器的射线泄露剂量进行检测.检测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二节 安检人员 第十二条 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 (二) 未受过少年管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 (三)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从事安检工作; (四) 招收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二十五周岁; (五)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校正视力在1.0以上. 第十三条 安检人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没有取得岗位证书的,不可单独作为安检人员上岗执勤. 对不适合继续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或辞退. 第十四条 安检人员执勤时应当着制式服装,佩戴专门标志,服装样式和标志由民航总局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 安检人员执勤时应当遵守安检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工作制度,不得从事与安检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 在高寒、高温、高噪音条件下从事工作的安检人员,享受相应的补助、津贴和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在X射线区域工作的安检人员应当得到下列健康保护: (一) 每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二) 每年享有不少于两周的疗养休假; (三) 按民航总局规定发给工种补助费; (四) 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在X射线区域工作. 第十八条 X射线安全检查仪操作检查员连续操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分钟,每天累计不得超过六小时. 第三章 安检工作勤务 第一节 旅客及行李、货物、邮件的检查 第十九条 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和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绝漏检,失控等事故的发生. 在特殊情况下,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对国内航班旅客应当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证件. 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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