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标准,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 具有6个月以上的证
你好,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C4(积极型)及以上;
4.通过科创板业务知识测评。
此外,根据监管要求,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同时未发生以下情形:
1、以投资者申请日为T日,且在T-20日至T-1日期间有一笔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万元的资金进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
2、以投资者申请日为T日,在T-60至T-21日期间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日终资产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万元的交易日少于5天(含5天)。
2.9. 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错误的是( )
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错误的是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运用大量资金优势进行集中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三条:投资者应当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扩展资料: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投资者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存在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3.投资科创板的门槛及要求
你好,股民参与科创板条件:
1、股票交易必须满两年。
2、投资者在开通科创板账户之前的二十个交易日,账户必须有不低于50万元的流动资金。
只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投资者就可以去券商运营部那里注册进入科创板的权限,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是不能进入科创板买卖股票的。对于不满足条件的投资者还是有可以进入科创板的方法的,那就是绕道基金,从基金那里投资科创板。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4.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扩展资料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5.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你好,投资者提交的市价申报,除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外,还包括新增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一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的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二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提示投资者,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或者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
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投资者需关注上述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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