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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消防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18:00
本文关于关于企业消防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企业安全消防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集团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规定。1.2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工作原则。

1.3集团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以及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1.4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集团消防安全组织与领导2.1.消防安全委员会2.1.1主任:刘宝福(总经理)副主任:陆平(副总经理)2.1.2委员:集团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2.1.3日常业务工作: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2.1.4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总结前期工作,布置下步工作;并进行考核等内容。2.1.5为及时深入贯彻国家或者上级指示精神,可临时召集会议。

2.2工作职责2.2.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精神、指示和要求;并对贯彻情况实施监督。2.2.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综合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2.2.3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审;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指导。2.2.4对危险性较大的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

并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负责各方协调处理。2.2.5负责消防安全先进经验的推广和奖惩工作。

2.3集团设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主管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与指导。2.4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3、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逐级分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或者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具体落实到每个人。3.1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厂)、部门职责:3.1.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1.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1.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监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案;3.1.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3.1.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1.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3.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规定3.1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3.2.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2.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2.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2.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3.3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3.4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5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职责:3.5.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消防情况。3.5.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5.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5.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5.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3.5.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3.5.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3.6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6.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6.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6.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3.6.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6.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3.6.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3.6.7在员。

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提供以下参考资料,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3、制定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河南省消防条例》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职责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 ;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5.2组织管理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2.3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

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

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

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是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扩展资料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本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和领导,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条列;

2、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岗位重要工作范畴和年度个人安全工作的总 体计划安排、考核中,落实本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各项规章制 度,落实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 安全事故的发生;

3、确保本岗位所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消防设备设施、工装器具 得到有效的保养和维护,满足并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和要求;

4、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执行设 备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5、积极主动配合本部门主管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统计 分析及整改责任,配合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消防安全职责

5.消防法相关规定

楼道堆积杂物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关于清理住宅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的通告

广大居民、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救援通道畅通,防止火灾隐患,营造安全、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居民要主动及时清理楼道内堆放的纸箱、菜缸等杂物,保证安全救援通道畅通。

2、各位业主严禁在楼道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严禁在楼道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由此引发火灾,车主将按相关规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物业服务机构作为小区公共部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宣传,加强巡查,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及时督促业主清理各类杂物,对限期不清理的,物业服务机构要进行集中清理;业委会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清理工作。

4、对拒不整改、阻拦清理,物业公司报告住建局房地产监察大队和消防大队予以配合;对暴力抗据的,物业公司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5、各物业服务机构要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的物业企业,房地产监察大队将其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并扣除相应物业履约保证金。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李宜普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关于企业消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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