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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识别管理程序

时间:2021-05-05 10:12
本文关于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识别管理程序,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送你一份仅供参考:

识别和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都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2.2安全技术科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3设备科、生产科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2.4企管办负责通过工商、化工等部门获取合同管理方面的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5质检科负责通过质检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6其它职能部门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是否与公司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

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4.3.2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6、附则

本制度由企管办、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部分内容如何实施现场审核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它的环境因素在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过程中,要引入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

也就是说,识别了环境因素后,要识别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决定所采取的措施。体系的活动,主要是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的过程。

也就是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3)应急准备和响应这三个主要的控制手段都必须考虑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中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准则之一,在纠正预防中也要考虑法规的要求;审核和评审中更要评价企业的守法情况。

3.组织识别具有哪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体系认证的时候,有相关的识别法律的程序和方法,就是把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查询,这些工作是一个挺麻烦的事情。

法律法规获取的渠道:

1、通过相关国家部门的公开的法律进行查询,要保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

2、有些法律法规可以查询相关网络的资源,大多数同类型的企业,做体系认证的时候都会大同小异,你可以进行检索,这个方法,应该是可以简便的。

3、在上述方法之后,就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有哪些条款需要公司对照执行,当然按照体系认证的程序,你需要提供识别和实用性的报告的。

4.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对内宣传培训教育及对外传达。

二、管理要求

1、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由生产安全部每月向安监部门咨询,并及时将法律法规传达到相关部门及企业高管层。

2、设备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由工程设备部负责每季度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咨询、向行业协会团体索要或通过数据库、网络获取,并及时将法律法规标准传达到相关部门、相关方及企业高管层。

3、防盗、交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由后勤部每季度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向行业协会团体索要或通过数据库、网络获取,并及时将法律法规传达到相关部门及企业高管层。

4、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由综合部每季度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向行业协会团体索要或通过数据库、网络获取,并及时将法律法规传达到相关部门及企业高管层。

5、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分别由财务部、质量部每季度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向行业协会团体索要或通过数据库、网络获取,并及时将法律法规传达到相关部门及企业高管层。

6、涉及各类原料、材料、设备设施及配件的标准及其他要求由采购部、工程设备部每月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向行业协会团体索要或通过数据库、网络获取,并及时将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到相关部门、相关方及企业高管层。

7、当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时,相关适用部门必须立即进行识别、获取。当现已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被修订时,识别和获取部门需立即对其进行更新。

8、各部门应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列入清单,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培训。

9、各部门应及时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10、风险评价小组应每年一次对公司获取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一次评审,以确定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适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5.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送你一份仅供参考: 识别和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都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2.2安全技术科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3设备科、生产科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2.4企管办负责通过工商、化工等部门获取合同管理方面的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5质检科负责通过质检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6其它职能部门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是否与公司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 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4.3.2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6、附则 本制度由企管办、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

6.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怎么

1。

0 前言 2。0 公司简介 3。

0 目的与适用范围 4。0 定义 (III 1~11) 5。

0 手册管理 6。0 社会责任政策 (IV 9。

1) 7。0 管理责任 (IV9。

3,9。 4&9。

5a) 8。0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II) 9。

0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0。0 童工及未成年工 (IV1。

x ) 11。0 强迫劳动 (IV2。

x ) 12,0 安全卫生 (IV3。 x) 13。

0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 (IV4。x) 14。

0 禁止歧视 (IV5。x) 15。

0 惩罚性措施 (IV6。x) 16。

0 工作时间 (IV7。x) 17。

0 工资报酬 (IV8。 x) 18。

0 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 (IV9。6-9。

9) 19。0 对内对外沟通 (IV9。

10&9。11) 20。

0 不符合项及纠正行动 (IV9。12&9。

13) 21。0 文件及记录控制 (IV9。

14) 22。0 员工培训 (IV9。

5b&c) 23。0 内部审核 (IV9。

5d) 24。0 管理评审 (IV9。

2) 程序文件汇总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和更新程序SAP001 童工招工程序SAP002(1。 2 & 1。

3) *救济童工程序SAP003(1。3 & 1。

4) *未成工教育程序SAP004 *安全卫生运行控制程序SAP005(3。1 & 3。

4) 安全卫生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控制程序SAP006(3。 3) 安全卫生培训程序SAP007(3。

4) 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程序SAP008(3。4) 紧急反应急演习程序SAP0129) 管理评审程序SAP013(9。

5b&c) 员工培训程序SAP014(9。 5d) 内部审核程序SAP015(9。

6, 9。7,9。

8 & 9。9)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序SAP016(9。

10 & 9。11) 不符合、补救和纠正行动控制程序 SAP017(9。

12 & 9。13) *对内对外沟通程序 SAP018(9。

14) 文件及记录管理程序 SAP019 内部审核程序 SAP020 注:标有*的为SA8000:2001标准要求的程序。

7.求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受审核组织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2.法律和其他要求的程序文件与IS9000标准要求的符合程度和实施情况; 3.受审核组织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法律、法规相关的要素与IS9000标准的符合情况。

在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中都应包括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第一阶段审核侧重于法律、法规遵守程度的有关记录和程序文件本身以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结果的审核,第二阶段则侧重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程序文件,以及与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要素等程序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受审核组织各部门遵守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一、对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内容 以下各项内容为审核员在第一阶段文件审核中对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 1.在IS9000中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适用法律,以及它所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的渠道。

所以在审核体系文件时,首先应确认该程序文件中所规定的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符合标准要求,即应包括与该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及上级集团的标准),需注意不应只收集有关活动方面的法规而忽略了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有关的法规。 2.程序中应规定收集、登录、保存法规的责任单位或人员,这是有效地执行该程序文件的基本条件。

3.程序中应规定收集频次、收集途径、登录和更新方法,这是保证组织能持续获得最新法规的需要。 4.程序应规定识别方法、以及传达和执行的方法。

组织在收集法规之后,一定要进行法规的识别。即将法规的内容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相对照,找出适用于本组织的各部分活动应遵守的法规要求。

并且在程序文件中规定出如何将法规中的有关内容传达到相关部门,及执行这些法规的要求。 5.组织识别法规的结果,应在体系文件附件中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并应做到正确、充分、无遗漏。

6.组织应列出本组织的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法规之间的关系,以使收集的法规能切实指导相关的活动。 7.组织的体系文件中应规定对本组织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定期评审,以判断体系是否能够实现环境方针的要求,实现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审核内容 1.在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中,审核员应在现场审阅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以判断受审核方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审阅的文件包括有关遵守法规的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例如: (1)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三同时验收报告; (3)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数据; (4)排污申报记录和排污许可证; (5)产品性能中有关环境的性能指标的检测、鉴定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审核员应对受审核组织在法律法规符合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判断。

如存在问题,审核员应进一步结合受审核方体系中的相关要素进行重点审核,例如: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问题是否已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是否列入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对于一些需要重点控制的有关法规符合性的活动是否编制了运行控制文件等。审核员应将这些需审核的重点,在第一阶段或在第二阶段审核中予以重点审核。

2.在第二阶段现场审核中,审核员应在受审核组织的各有关现场审阅有关法规规定的污染物的管理情况,以确认在组织的活动中能否实现法规的要求。对于这些内容的审核应贯穿在第二阶段的体系审核之中。

例如通过运行控制要素的审核,监测测量要素的审核以及记录的审核等。审核的内容可包括: (1)污水管网各排放口的位置及日常排放监测记录; (2)各废气排放口位置、高度及排放监测记录; (3)厂界噪声的监测位置和监数据; (4)固体废物的分类、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是否执行了有关法规的要求。

如果在审核中发现了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应对体系中产生该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其是属于法律法规的收集和识别问题,还是属于运行控制方面的问题等。并根据分析判断不符合性质。

三、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使体系有效地实现环境方针,就要在体系的各相关要素中体现方针对遵守法律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因此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绝对不仅限于对要素4.3.2的审核。

还需要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 1. 第一阶段审核 在第一阶段审核中,审核员应通过文件,记录的审核和现场审核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要素进行审核,包括: (1) 环境方针中组织是否已明确承诺遵守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中,是否已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主要准则之一; (3) 目标指标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到持续确保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原则,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是否满足当地有关环保法规的各项要求; (4) 受审核组织。

8.求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受审核组织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2.法律和其他要求的程序文件与IS9000标准要求的符合程度和实施情况; 3.受审核组织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法律、法规相关的要素与IS9000标准的符合情况。

在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中都应包括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第一阶段审核侧重于法律、法规遵守程度的有关记录和程序文件本身以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结果的审核,第二阶段则侧重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程序文件,以及与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要素等程序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受审核组织各部门遵守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一、对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内容 以下各项内容为审核员在第一阶段文件审核中对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 1.在IS9000中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适用法律,以及它所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的渠道。

所以在审核体系文件时,首先应确认该程序文件中所规定的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符合标准要求,即应包括与该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及上级集团的标准),需注意不应只收集有关活动方面的法规而忽略了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有关的法规。 2.程序中应规定收集、登录、保存法规的责任单位或人员,这是有效地执行该程序文件的基本条件。

3.程序中应规定收集频次、收集途径、登录和更新方法,这是保证组织能持续获得最新法规的需要。 4.程序应规定识别方法、以及传达和执行的方法。

组织在收集法规之后,一定要进行法规的识别。即将法规的内容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相对照,找出适用于本组织的各部分活动应遵守的法规要求。

并且在程序文件中规定出如何将法规中的有关内容传达到相关部门,及执行这些法规的要求。 5.组织识别法规的结果,应在体系文件附件中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并应做到正确、充分、无遗漏。

6.组织应列出本组织的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法规之间的关系,以使收集的法规能切实指导相关的活动。 7.组织的体系文件中应规定对本组织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定期评审,以判断体系是否能够实现环境方针的要求,实现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审核内容 1.在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中,审核员应在现场审阅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以判断受审核方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审阅的文件包括有关遵守法规的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例如: (1)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三同时验收报告; (3)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数据; (4)排污申报记录和排污许可证; (5)产品性能中有关环境的性能指标的检测、鉴定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审核员应对受审核组织在法律法规符合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判断。

如存在问题,审核员应进一步结合受审核方体系中的相关要素进行重点审核,例如: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问题是否已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是否列入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对于一些需要重点控制的有关法规符合性的活动是否编制了运行控制文件等。审核员应将这些需审核的重点,在第一阶段或在第二阶段审核中予以重点审核。

2.在第二阶段现场审核中,审核员应在受审核组织的各有关现场审阅有关法规规定的污染物的管理情况,以确认在组织的活动中能否实现法规的要求。对于这些内容的审核应贯穿在第二阶段的体系审核之中。

例如通过运行控制要素的审核,监测测量要素的审核以及记录的审核等。审核的内容可包括: (1)污水管网各排放口的位置及日常排放监测记录; (2)各废气排放口位置、高度及排放监测记录; (3)厂界噪声的监测位置和监数据; (4)固体废物的分类、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是否执行了有关法规的要求。

如果在审核中发现了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应对体系中产生该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其是属于法律法规的收集和识别问题,还是属于运行控制方面的问题等。并根据分析判断不符合性质。

三、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使体系有效地实现环境方针,就要在体系的各相关要素中体现方针对遵守法律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因此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绝对不仅限于对要素4.3.2的审核。

还需要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 1. 第一阶段审核 在第一阶段审核中,审核员应通过文件,记录的审核和现场审核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要素进行审核,包括: (1) 环境方针中组织是否已明确承诺遵守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中,是否已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主要准则之一; (3) 目标指标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到持续确保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原则,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是否满足当地有关环保法规的各项要求; (4) 受审核组织。

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识别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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