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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第一层需不需要做防水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5 12:18
本文关于建筑第一层需不需要做防水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有没有关于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屋面防水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屋面防水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屋面防水施工规范规范(二)-总则及术语屋面防水施工规范规范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针,本规范是将 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了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 质量指标。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 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和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分章进行叙述。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

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因此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

本规范 明确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承包合同的规定验收,但合同文件的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1.0.4 本规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编制的。本规范对屋面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 分部)的划分,质量指标和验收程序都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强调执行本规范时应当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 本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印发建标(1996)626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采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典型用语。

2 屋面防水施工规范规范术 语 2.0.1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设防 a separate wateproof barroer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2.0.3 分格缝 diving joint 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2.0.4 满粘法 full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5 空铺法 border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

2.建筑工程、楼房一定要防水吗

建筑工程、楼房一定要防水。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

水是无孔不入的,对于厕浴间合厨房这些经常接触水的地方,只要有一个地方发生漏水,就会在楼板内形成串水渗漏到楼下,影响到邻里关系,严重的可能会造成重大的财产索赔和发生法律纠纷。其次,如果重新补做防水,造价大约是装修之前做防水的3~5倍。

3.建筑工程、楼房一定要防水吗

防水属于隐蔽工程,往往会被消费者忽视,很多建筑都是到两三年以后,发现建筑中的一些位置有潮湿、渗水、发霉等现象时才会想起做防水。其实建筑防水工程师必须的。因为首先钢筋混凝土建筑因自身防水性能不够及热胀冷缩等外部环境影响容易产生裂纹而出现渗漏现象。再者无数建筑因不做防水或仅做低劣防水,而损失惨重。并且建筑防水可保证建筑物不受外来水侵蚀或内水源流失,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不受影响,提高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寿命及装饰效果。

楼上那位提及的我也听说过,是我们广西的一个品牌,虽名气不是很大,但在广西普及率蛮高的,听说性价比和价格都还不错!

4.现在的建筑规范或是建筑法中是否明确规定商品房 厨房和卫生间一定

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吧。你放心,只要是非人为(即非房屋装修改动)造成的漏水,在房屋保修范围内不管那里出现漏渗水问题,都由房产开发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标准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雷邦仕--家庭防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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