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金交所产品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法律法规
证监会体系涉及到黄金的法律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主要内容是变相期货的认定、20%交易保证金的限制和境外套期保值权的认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品种,归证监会管理。另外,证监会正准备推进境内期货公司代理境外期货交易业务。
如能落实,则或能根据此业务规避央行的黄金进出口管理而进行黄金交易的境外平盘。2007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可能与我所相关的条款有:1、关于“变相期货”的认定第八十九条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本条例施行前采用前款规定的交易机制或者具备前款规定的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机构或者市场,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2、关于“变相期货”的相关管理条例(1)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2)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3)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3、关于对经营“变相期货”者的惩罚措施(1)第七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活动的,予以取缔.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关于境外套期保值(1)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
境外期货项下购汇、结汇以及外汇收支,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第七十七条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境外期货交易。 国内黄金相关税法的主要内容为在上金所和上期所场内交易标准金锭、金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制度。
这样就保证了国内的金矿和金银精炼厂除了向这两个交易所供货外,以其他方式销售黄金要缴纳相应税赋。主要法规有:1、国税发明电〔2002〕4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财税〔2002〕142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3、财税〔200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4、国税发〔2008〕4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1、综述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央行管理黄金储备、监督管理黄金市场和黄金衍生产品、监督管理黄金进出口的职责和权力。
根据这些权力,央行直接管理上海黄金交易所,并且有从证监会接管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的倾向。2、现行相关法律法规(1)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1.1)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的职责。
(1.2)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为进行检查监督。(2)国办发〔2008〕8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1)“主要职责”中规定央行具有如下职责: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2.2)“内设机构”中规定:金融市场司监督管理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货币金银局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黄金储备。(3)198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3.1)条例中的许多条款已经被废止,但其第四条的内容“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旧未变。
(3.2)央行具有国内黄金进出口的审批权。(4)央行关于黄金进出口的相关法律法规。
央行仅赋予了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和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6家企业黄金进口权。2005年12月12日,央行曾制定《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
2.保证金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金作出规定的法律是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交定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扩展资料: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
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法律法规上会有解释,以下是我为你找到的相关解释
1. 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2.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3. 纳金是当事人不及时履行其所不能代替履行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对其采取课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也就是在经济上加重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虽然《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滞纳金的加收期间和比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计算查补税款的滞纳金却并不容易。《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4.我想在当地开一家黄金交易所,不知道政策上允许私人开办黄金交易所
首先:请明确观念,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买卖商不是一个概念。
1. 如果你要交易黄金,这个在政策内是可以的,黄金虽然是一种金融产品,但他的基础本质是商品,比如纸黄金,黄金饰品,如果不许交易,那岂不是街上所有人戴的金戒指全是假的了??所以,可以交易。
具体:需要申请工商执照等商业文件。
2. 如果你说黄金交易所,提供他人交易黄金,从中收取佣金、手续费,印花税等服务事项,那你别想了,我现在脑袋里能想出来一百个政府不答应你的理由,你现在以你自己的理由去美国买个核弹你看政府答应么。。。其实差不多,一个是武力,一个是金融,都是命脉,没有人能开办黄金交易所,进行境内黄金私人股票控制。
总结:自己开可以,代理也行,香港的代理费交便宜,而且信誉度较好,可以尝试,内地的代理了我觉得也是白代理,反正我没听过这个连锁的牌子。
5.p2p合规依据哪些法规
网贷108条问题清单下发后,P2P的合规进程逐步展开了,这意味着,在行业风波中顽强活下来的平台,终于可以继续开展备案工作了。
到目前为止,北京、上海、广东、深圳金融办已经正式启动P2P平台自查,接下来就是逐个进行自律检查和行政检查。很多平台也都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小组,比如钱来也,目前他们已经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了自律检查,等待协会自查以及行政检查,对待备案非常有信心,全力以赴应对合规检查。
那么对照108条,什么样的平台的存活几率更大?108条基本上是延续之前备案的框架和内容,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改变。而出借人以这108条为纲筛选平台,也会有个基本正确的判断。
这里面的核心问题,以及一些易于识别的显性要求包括:一、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对出借人来说,判断的一个简单方法就是,你出借的项目里,有没有一份清晰明白的三方合同,你是出借方,有借款方,以及居间撮合的第三方(平台)。你的钱有明确去处,你的风险自行承担,平台仅仅承担信息中介的服务。
钱来也严格定义自身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旨在撮合借款人与出借人在线上完成交易,是判断其合规性的一大准则。二、要有银行存管银行存管白名单的事前几天刚刚传出重大进展,首批25家名单已经出炉(点击可查看)。
并且同期提交申请测评的银行有大概70家,陆续第二批第三批也会出来。所以这一个筛选条件会越来越清晰。
钱来也在2016年上线郑州银行存管系统,让广大用户的资金更安心。三、公司运营上,严禁自融这一点,出借人不好判断,监管会着重来审。
在平台提交的资料里,要求详细列明股东、高管、员工信息,并且法人股东需穿透至自然人。同时,要提供关联机构信息,包括平台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或高管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和人。
此外还有业务合作关系的机构,包括第三方担保机构、资产端、资金端合作机构等等。所以出借人可以密切关注你出借过的平台,查看备案最新动态。
钱来也平台官网及app均有信息披露专栏,各类信息一目了然,坚决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日常工作。四、业务模式上,有触及底线的平台,绝对合规不了比如校园贷、现金贷、对接金交所。
现金贷因为实际的市场需求一直都在,所以虽然被明令禁止,但是变换着各种花样在打游击战,比如“游戏币充值返现,提前返,6天后充值”之类的产品或者玩法,坚决不要触碰。钱来也平台的所有业务模式均未涉及“校园贷”、“现金贷”等违规模式,严守道德底线,合规开展业务。
五、必须控制额度,坚持小额分散咱们怎么来看这条呢?可以根据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平均借款额度、平均借款期限等来看。一般来说,数据真实的情况下,集中度越高,风险越大。
钱来也平台所有标的均遵循小额分散原则,个人不超过20万,企业不超过100万,坚持合规先行的原则。六、产品设计上要合规涉及期限错配的集合标是不合规的,不涉及错配的投标工具是合规的。
不能刚兑,不能暗兜底。但可以引入第三方担保和保险。
钱来也平台的标的期限灵活,出借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产品,源头上杜绝不合规的产品。七、不能在物理场所宣传也就是不准设线下网点推介和售卖,网贷平台所有全交易流程及宣传必须线上进行。
所以你要还在线下碰到平台的活动,不管多动心也不要考虑了。应该选择像钱来也这样纯线上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平台。
以上可谓是目前判断一个平台是否合规的“干货”了,广大出借人需擦亮眼睛,时刻关注监管新规及平台信息披露和合规备案进程,才不会让自己的资金受损。圣诞节的新人注册开户福利:新用户注册有200元红包大礼相送,并有抽取奖品的机会,抽得“圣”“诞”“快”“乐”四个字即可获得888元红包大礼!推荐好友奖励抽奖活动全新升级!每邀请一位好友成功注册,推荐人和注册人都可得1次抽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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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货铂金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当今的黄金市场可分为商品性市场和金融性市场,商品实物黄金交易额不足总交易额的3%,9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黄金金融衍生物。
也就是说,黄金金融衍生物的交易才是市场的主流。而目前中国的黄金市场还停留在以实物商品交易为主的阶段。
以上海黄金交易所为例,作为我国唯一的黄金场内交易所,2005年该所年黄金交易量突破900吨,交易金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但与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相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量不足其1%,2005年伦敦黄金市场的日均结算量高达73.83亿美元。
原因无他,上海黄金交易所为场内交易,并以实物黄金为主。而伦敦黄金市场则是场外交易,并且其黄金现货延期交割的交易模式,吸引了大量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进来,因为造就了全球最为活跃的黄金市场。
上海金交所的交易却主要在会员之间,会员主要是用金企业,且一般为工业用金,因此交易主要是购买实物黄金,买入占其全部交易的占比在99.8%%以上,且主要从事现货交易,供生产使用。缺乏投资目的的机构和个人的参与,价格波动幅度和弹性较差,这体现在国际金价大幅波动时,国内金价变动相对滞后,出现了一定的套利机会。
此外,中国黄金市场又是个相对封闭的市场,金交所的外资会员实行较为严格的审批,目前有1家中外合资企业会员和12家外商独资与中外合资企业客户。2005年这类会员与客户的黄金买卖总量为9427公斤,只占交易所交易总量的1.04%。
缺乏国际报价机构的参与,造成国内黄金市场价格不能完全与国际市场接轨,有时甚至相背离。 随着中国黄金投资市场的发展,许多投资者已经不满足于仅仅进行场内的撮合交易。
众多黄金投资者将目光投向了黄金做市商。伴随着金价在近几年的步步走高,国内黄金市场日趋火热,国内的黄金做市商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虽然目前对黄金做市商制度的法律法规还是一片空白,但黄金做市商交易制度必然要在中国生根、发展。参照伦敦黄金市场的发展历程,黄金做市商制度能够弥补目前国内现有的交易所交易模式的不足,提供黄金市场更多的交易流动性,促进中国黄金市场的繁荣。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四大黄金生产国,第三大黄金消费国,但我国人均年黄金消费量仅约0.26克,远远低于0.7克的世界平均水平,这反映出中国黄金投资市场潜力巨大。我们以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未来在于大力发展黄金衍生产品,与国际接轨,成为国际性的主要黄金市场。
而摆在眼前道路只有一条,即“两条腿走路”—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并举。其中场内交易则是发展以黄金期货和期权为主,接近纽约和东京的黄金期货市场;而场外交易以现货延期交割的模式为主,类似于伦敦黄金市场和苏黎世黄金市场。
就场内交易而言,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单一,交易机制不健全:实物黄金交易成本较高,不具备做为投资性工具的功能; au(t d) 交易模式虽然具备了“准黄金期货”的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善,与真正意义上的保证金交易和卖空机制还有极大距离。反观国际主要黄金市场,场内交易的主流品种即是黄金期货,从纽约商品交易所,到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其黄金期货品种引导着市场对黄金价格定位和预期。
目前黄金期货的上市还未有时间表,但已不远。不论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还是刚刚挂牌成立的中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所,面对目前的大好时机,历史性的机遇绝不容错过。
而在黄金期货的基础上,一系列的衍生产品,包括期权,远期,以及近几年异常火热的黄金etf,甚至更多的创新产品都将逐步推出,进一步加大中国黄金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另一方面,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性更是不容忽略,从国际黄金市场的发展轨迹看,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占整个黄金市场交易量近90%。
就伦敦黄金市场而言,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其交易是通过“无形方式”—五大金商及客户网络间的相互联系组成;苏黎士黄金市场也没有正式组织结构,由主要通过瑞士三大银行为客户代为买卖并负责清算。 中国黄金市场未来的发展也将寻此轨迹,大量的交易将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完成,市场价格将会由有实力的做市商引领。
其中商业银行或者说如瑞士三大银行一样的专业性黄金银行,以及一些具备品牌影响力的专业黄金投资机构将成为做市商的主体。 我们相信,中国黄金市场在经历十几二十年的发展后,将逐步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国际黄金市场:首先是投资品种的丰富与多样化,黄金期货,期权,黄金存折,纸黄金,黄金eft,黄金远期等产品不断推出并逐步完善。
其次是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黄金市场作为投资性的金融市场不但吸引大量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加入进来,同时开放国门,让国际性的大银行和大金商一同参与,从而使得与国际其他黄金市场逐步接轨。我们深信,黄金市场必将成为我国除股票,期货,外汇市场之外的第四大金融投资市场。
2、铂金市场的发展趋势: 日本-复苏的铂金市场 众所周知,日本是世界最大铂金首饰消费市场,铂金首饰在市场上的份额逐年增长。1994年各种贵金属的销售总件数为36,286,000件,其中21%为铂金首饰;虽然1997年之后由于。
7.有关产品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产品责任作为一种特殊民事责任,其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加害人承担产品 责任的理由和根据。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对产品责任主要实 行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所谓过错推定原则,也叫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指产品责任加害人不能证明自 己对产品责任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时,可以推定其有过错,从而适用过错责任原 则使其承担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受害者请求赔偿,本应由 受害者负责举证证明经营者有过错;而质量责任认定则要求经营者提出证据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错就推定为有过错,从而要承担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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