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保险法律法规名称,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保险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和一般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不可缺少的部分组成。
保险合同的主体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内容就是保险合同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必须有合同的当事人作为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这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于保险合同可以为自己的利益亦可为他人的利益而订立,因此除投保人外,有时还有受益人的存在。同时,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障的对象是意外危险事故在其财产或其身体上发生的人,即被保险人。
如被保险即投保人当然为合同当事人。如被保险人非投保人则和受益人一样属保险合同关系人,也可称其为第三当事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通常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人则需在保险合同上签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涉及专门知识和技术,因此除当事人、关系人外还得有补助人。主要补助人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
另外,保险法律中也少不了保险中介人,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必须有买方、卖方、中间人,我国现有的保险法,只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济人作了简单的规定,而对保险公估人没有规定。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加快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我国应该加快立法的步伐,特别对保险中介人的法律规定。要用法律保护中介人相应的合法权利。仅靠《保险法》第六章规定是不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的。
保险合同中存在多方合同主体,当然,主体之间也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通过对合同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我们认识到保险法律关系问题的重要性。
2.保险理论和法律法规
初级:1、诉讼时效:指权利人于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即丧失的法律制度。
2、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3、道德危险:指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图谋保险合同上的利益而制造的人为的危险。
4、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5、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专业代理人: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7、兼业代理人: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8、个人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的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9、保险市场:是由保险市场机制系统、保险市场要素系统和保险市场种类系统构成的 有机整体。10、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1、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12、定值保险:凡是在保单中记载有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叫定值保险。13、不定值保险:只载明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而未载明其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14、保险理赔: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后,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核实并予以赔付的行为。15、手续费:保险人付给经纪人或代理人的酬金16、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17、保险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8、保险条款:保险单列明的反映保险合同内容的文件,是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19、保险要素:构成保险关系的主要因素20、折旧:固定资产的使用有一定期限,在该期限内其取得时的成本分次摊销,计入各期费用。21、绝对免赔额:指在个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承担一定的损失金额。
22、动车机辆险: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2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5、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26、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车证。27、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
28、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29、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30、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31、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32、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3、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34、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35、机动车的驾驶培训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36、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7、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38、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3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4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记积分制度。
41、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42、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43、交通信号灯的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44。
3.保险受哪些法律保护
保险知识的认知度不够,不少人对于购买保险是持观望态度,而下面通过了解与保险相关的法律条款,加深对保险的认知,知道保险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购买保险时候多一份放心。
接下来太平洋保险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1、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2、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3、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4、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5、保险是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一方所有。
6、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4.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1、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不同意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未果的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2、《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3、广州应该有这种胜诉成功的案例。
/2005-7-11/200571195743.htm【职工要求裁令单位补缴未缴的养老保险金合理,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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