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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时间:2021-05-07 14:42
本文关于国土资源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国土方面的要掌握哪些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方面的法律法规众多,节选部分如下,所有法律法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 1、中国银监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7、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综合审批办法》的通知; 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9、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10、重大土地问题实地核查办法; 11、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12、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13、关于印发《兵团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警示约谈办法》的通知; 14、烟台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 15、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园项目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 16、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19、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3、土地登记办法; 24、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25、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26、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7、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

扩展资料 国土管理是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在国土整治活动中的相互关系,监督、限制不合理开发国土资源和危害国土的行为。

有效的国土管理必须有一定的措施保证: ①行政法令措施。运用国家行政权力,成立管理机构,从组织上保证政府各部门之间、国家与地方、企业之间协调一致。

制定国土法规,保证国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②经济措施。是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制定税收政策、利息政策,审定资金援助和奖励办法:规定财政补贴等; ③技术措施。

加强国土资源基本资料的调查研究,将收集到的国土情报用各种装置进行图化、数值化和必要的情报数据利用计算机处理和储存,供有关部门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法律法规。

2.国土方面的要掌握哪些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方面的法律法规众多,节选部分如下,所有法律法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

1、中国银监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7、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综合审批办法》的通知;

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9、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10、重大土地问题实地核查办法;

11、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12、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13、关于印发《兵团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警示约谈办法》的通知;

14、烟台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

15、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园项目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

16、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19、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3、土地登记办法;

24、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25、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26、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7、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

扩展资料

国土管理是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在国土整治活动中的相互关系,监督、限制不合理开发国土资源和危害国土的行为。

有效的国土管理必须有一定的措施保证:

①行政法令措施。运用国家行政权力,成立管理机构,从组织上保证政府各部门之间、国家与地方、企业之间协调一致。制定国土法规,保证国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②经济措施。是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制定税收政策、利息政策,审定资金援助和奖励办法:规定财政补贴等;

③技术措施。加强国土资源基本资料的调查研究,将收集到的国土情报用各种装置进行图化、数值化和必要的情报数据利用计算机处理和储存,供有关部门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法律法规

3.国土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

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

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五、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土地法律法规知识

给个满意答案吧,给团队挣点分数 农村建设住宅用地,需符合哪些要求办理哪些手续?答:《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由于农村房屋必须建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以农村村民和乡镇企业意欲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必须先取得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权利,这个权利,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用地的应遵循下述原则:一是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是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使用土地。

四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履行用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乡镇企业依法取得自己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以其按照上述方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为前提,否则,不仅不能依生产行为取得受到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而且还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于乡镇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单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依非法占用土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为标准,或限期拆除或没收土地上新建建筑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对主要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土地管理法》第77条也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什么叫合理利用土地?答:土地利用,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使用土地资源的行为。合理利用土地,主要是根据土地资源的不同类型、性质、特点和地面的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同,进行科学有效的使用,以达到最佳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具体讲,由于我国人多耕地少,要求一切能用于农业的土地,要尺量用于农业生产,为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提供更多的农产品,非农业建设利用土地,能用非耕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少用地的,不得多占用土地,真正做到珍异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非法占地行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 采用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

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非法占地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适用农村村民非法占地用于建住宅的)。

可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行政处分(不适用于农村村民非法占地)。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农村宅基地? 答: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确,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转让买卖的只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购买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需经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同意,报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宅基地使用权按当地国家建设征用标准给予补偿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的,只变更土地使用权,而不变更所有权。

故办理变更登记时,土地所有权仍属原集体所有,变更登记的只是使用权。有的地方在办理类似的变更登记时,认为只要集体同意,并对集体给予一定补偿后就将土地所有权由原集体所有变更为国家所有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必须按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报批程序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且征地权只在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农村居民建住宅可否占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答: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耕地。

如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是,如果农村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的规定,农村村民就不得占用其的经营的土。

5.国土资源执法培训

1.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4.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5.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违法线索核查报告格式的通知6.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7.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8.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的通知9.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给好评啊。

谢谢。)。

6.土地法的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等。

7.如何做好国土局法规工

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统一学习培训,将培训成绩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安排每个月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经过学习组织统一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各乡镇进行国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手册、粘贴标语,使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意识深入人心。

三是开展评优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在单位开展评优秀、评先进活动,评出在政策法规、执法监察中表现突出和工作努力的干部职工,实行奖惩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是强化信息监控,防范执法风险。对各分局、乡镇国土资源所,都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与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立即汇报和采取整治措施,尽最大可能防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政策法规工作效率。

(兰学峰)。

8.国土资源局招聘考试要求考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这怎么复习

法律法规包括 土地管理法 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地产管理法等。业务知识一般是房屋土地登记 耕地保护 土地拆迁和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内容。

整体来说涉及面广,复习要有条理才行。知识点多。你可以先看法律条文,然后在做题。建议你去淘宝买一套相关的试题来做。都是电子版的。复习也容易方便。我记得在淘宝有一家 国土考试小灵通 ,你可以搜索一下。他们的资料还是比较全的。适合短期提高。

重点还是做题。题做多了,考试题感就来了。通过的概率也大了。

国土资源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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