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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律法规及记录知识的培训

时间:2021-05-07 16:12
本文关于计量法律法规及记录知识的培训,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计量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1987)

(4)《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

(5)《全国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1984)

(6)《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

(7)《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1987)

(8)《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

(9)《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1991)

(10)《计量基准管理办法》(2007)

(11)《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

(12)《标准物质管理办法》(1987)

(1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08)

(14)《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1987)

(15)《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1987)

(16)《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

(17)《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1991)

(18)《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1987)

(1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1)

(20)《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

(2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2008)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6)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2006)

(26)《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

(2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

(28)《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

(29)《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

(3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1987)

(31)《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2006)

(32)《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6)

(33)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4)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35)JJF1112-2003《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

(36)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37)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8)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39)GB/T19000-2008idtIS0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40)GB/T19001-2008idt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1)GB/T19022-2003idtIS0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42)GB/T27025-2008idt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43)GB/T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44)GB/T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45)GB/T3102-1993《量和单位》

(46)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2.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具体考哪些法律法规

(1)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2)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4)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3.计量的法律和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配套的计量行政法规、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计量法规体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质量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计量法》,是调整计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5年9月6日审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计量法》是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是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的最高准则。《计量法》共6章35条,基本内容包括:(1)计量立法宗旨;(2)调整范围;(3)计量单位制;(4)计量器具管理;(5)计量监督;(6)计量授权;(7)计量认证;(8)计量纠纷的处理;(9)计量法律责任等。

制定《计量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保证,并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保护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质量工程师 《计量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以及进行计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它侧重调整单位制的统一以及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量问题,有关家庭自用、教学示范用的计量器具一般不在《计量法》的调整之列。 (二)计量法规 1。

计量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依据《计量法》所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等。

(2)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计量法规。 2.计量规章、规范性文件质量工程师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全国性的单项计量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等。 (2)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计量管理办法。

例如:《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计量管理办法。

例如:《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计量管理条例》等。

4.计量工培训

计量人员实验室计量校准检测技术培训

各企业单位及有关人员: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已成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技术基础之一。为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素质,系统的掌握计量有关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量器具的管理、调整、校准等工作技能。为此,广电质量学院(信息产业部电子602计量站)特举“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1、降低计量检定、校准成本,提高自校人员的专业水平。

2、使学员系统掌握计量相关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量器具的管理、调整、校准等工作技能。

3、使学员能达到初、中、高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培训内容:

1、计量基础知识(计量相关专业知识、计量法);

2、降低企业计量检定/校准成本的途径(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开展计量自校项目立项及论证);

3、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以及自校准要求;

4、专业计量技术(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实际操作及原始记录、证书);

5、企业如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计量成本;

6、误差理论及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7、企业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及自校准工作;

8、测量设备的期间检查;

9、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

10、检测/校准结果的监控与质量保证;

11、上述各工种检定、校准技术理论知识讲解及考前辅导。

三、培训对象:计量实验室主管、计量管理员和实验室、质保部相关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仪器计量校准、检定工作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

五、证书颁发: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计量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六:培训机构介绍: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承担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602计量测试站和广东国防区域计量站5104校准实验室的任务,是最早一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双重认可,以及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二级计量机构,也是信息产业部首批认定的军工电子计量测试技术机构之一,被评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导航产业创新平台校准与检测实验室、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计量测试服务优秀团体会员单位”。目前认证项目462项,是华南地区计量检测技术服务综合实力最强的专业机构之一。

七:

培训咨询:一零二九七一三九七一

5.计量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哪些呢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配套的计量行政法规、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计量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计量法》,是调整计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5年9月6日审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计量法》是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是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的最高准则。《计量法》共6章35条,基本内容包括:(1)计量立法宗旨;(2)调整范围;(3)计量单位制;(4)计量器具管理;(5)计量监督;(6)计量授权;(7)计量认证;(8)计量纠纷的处理;(9)计量法律责任等。

制定《计量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保证,并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保护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 《计量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以及进行计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它侧重调整单位制的统一以及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量问题,有关家庭自用、教学示范用的计量器具一般不在《计量法》的调整之列。

计量法律法规及记录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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