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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7 19:48
本文关于旅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我国的旅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

有以下这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参考资料:

2.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有:1、《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旅游行政许可办法》已经2018年3月2日国家旅游局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2、《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3、《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4、《文化和旅游部 导游管理办法》《导游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文化和旅游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2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6月20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7年4月13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4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扩展资料:我国除了以上的法律性条款,还有一些相关部门的规定性质条款,具体如下:1、《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公布的《旅行社条例》,以及2016年12月12日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修改公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领队管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从业进行行政审批,制定此细则。

2、《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通知》随着我国公民出境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出境游中诱骗购物、甩团滞留、丢失财物、抢夺盗窃等案件时有发生。为切实净化出境游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出境游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大旅游安全事件发生,现将下一步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此出境旅游经营有关要求通知。

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健全信用奖惩联运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旅游市场信用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部-旅游行政许可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名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名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导游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参考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通知。

3.关于乡村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所谓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保护就是利用现代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解决各种环境问题,是保护、改善和创造环境的一切人类活动的总称,保护环境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环境破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环境污染,第二是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有粉尘、烟尘、氧化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多环芳烃等)、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放射性污染、居室污染、噪声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等。

生态破坏就是我们常说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生态平衡从总体上讲是整个大自然的平衡,全球的平衡。

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问题很多,比如森林减少、草原退化、物种灭绝、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大气臭氧层遭到破坏(南极臭氧空洞)、温室效应、气候异常、资源短缺等。 保护环境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其基本原则是:(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保相协调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3)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

责的原则。(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原则。

优美环境是乡村旅游的生命线。洁净的空气、清澈的河流、绿色天然的农副产品是乡村旅游最宝贵的资源。

开发乡村旅游之前就要对环境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对原有的景物和自然环境,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不得破坏和随意开发。 要注意封山育林、植树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切实保护好林木植被和动植物的生长、栖息条件。

要科学确定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建设交通、服务设施,各项建设应当与环境相协调。要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旅游会使乡村的生态环境面临压力。

初期由于旅游的规模流量不大,矛盾并不突出。 而形成规模后,农民纷纷兴建农家旅馆,建筑体量严重影响乡村风貌和景观;一些农家餐馆以野味土产为生财之道,导致野生动植物被滥捕滥挖;因当地停车场、给排水设施、卫生防疫系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不能及时建成使用,可能使乡村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组织乡村旅游活动,不能无视实际超量接待旅游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不能随意修建宾馆、招待所以及休养、疗养机构;不能随意引进有可能污染环境的旅游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规划不当、管理不善、盲目开发,乡村环境被破坏,产品质量下降,水源和空气被污染,乡村旅游就走到尽头,可能未富先衰,还给子孙后代带来灾难性后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必须加强对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强生态知识、经营管理、服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环境保护的意识。 根据环境容量有控制的适度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

对于发展乡村旅游带来的难以避免的环境影响要有防治措施,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目前我国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旅游法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以旅游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 。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的法规;既包括本国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经我国政府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5.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管理若干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建设部、林业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法[1995]46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古迹所在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较大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拨出资金用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旅游景区景点也应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并将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用于环境保护资金不得低于景区门票收入10%,环保投入比例随着旅游区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第六条 实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制订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有专项环境保护内容,或制订专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需要绝对保护的区域开发旅游活动。规划应报县以上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 县以上环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规划的论证审查。

第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设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现有的上述项目或设施,其污染物排入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或依法关闭、搬迁。

6.环保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主要有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九条、第十条、滴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成都已完成对8727家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前三季度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10%。大庆市也已责令33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和超标排放的各类工业企业限期整改,关停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造纸厂8家。此外,2014年苏州的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其中9件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2014年10月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重罚。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这恐怕没有哪家企业能够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百度百科

7.我国有哪些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1年8月31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年5月15日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年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年8月29日颁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02年12月28日颁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颁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00年1月29日颁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2.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3月25日颁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颁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颁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82年8月23日颁布 16.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1992年8月14日颁布 17.征收超标准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1984年5月13日颁布 18.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1999年11月1日颁布 1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 20.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1999年1月5日颁布 21.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999年7月8日颁布 22.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01年10月10日颁布 2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2002年9月9日颁布 24.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2001年7月30日颁布 25.关于公布《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1年12月25日颁布 26.关于发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2年7月19日颁布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9.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3日颁布 30.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 2001年颁布 3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30日颁布 32.退耕还林条例 2002年12月6日颁布 3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年3月20日颁布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年6月29日颁布 36.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37.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3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96年8月29日颁布 39.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颁布 4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年颁布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1979年2月10日颁布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颁布 4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年12月28日颁布 44.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颁布 4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颁布 46.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3年5月13日颁布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颁布 48.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2003年5月30日颁布 4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50.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2003年颁布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颁布 5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5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年12月28日颁布 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999年5月31日颁布 5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年颁布 56.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2003年4月1日颁布 5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 2003年9月22日颁布 58.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2003年10月8日颁布 59.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11月14日颁布 60.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26日颁布 61.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 2004年1月15日颁布 62.国家林业局印发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6月25日颁布 6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2004年6月17日颁布 64.林业科技重奖工作暂行办法 2004年6月2日颁布 65.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2004年8月9日颁布 66.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3日颁布 67.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2004年9月30日颁布 68.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8日颁布 69.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1日颁布 70.黄河河口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30日颁布 71.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30日颁布 72.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2004年12月1日颁布 7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2004年12月14日颁布 74.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9日颁布 75.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2005年1月7日颁布 7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2月23日颁布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颁布 78.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8日颁布 79.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2005年4月25日颁布 80.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2005年6月24日颁布 81.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 2005年8月31日颁布 82.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年9月19日颁布 8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2005年8月20日颁布 84.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006年1月27日颁布 85.草种管理办法 2006年1月12日颁布 86.国家核应急预案 87.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06。

8.我国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与环保相关的法律包括:1.《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九条、第十条、滴二十二条);2.环境保护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环境保护单行法:可分为三类,(1)自然资源保护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气象法》等;(2)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3)其他类的法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旅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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