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警车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8日讯:
1.跟军车,警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对于特种车辆,原则上也是要遵守交规、依法处理的。比如警车,违章了一样也要接受处罚,但执行任务除外(执行任务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该赔的还是得赔,不同之处就是警察执行任务时不会有扣分)。事故处理和普通车辆的流程没有什么区别。警车都是有保险的,军车不一定。
与警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回避原则。即,某公安部门的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其他辖区的交警队来负责处理,而不是自己人给自己人办案。如果当事人所在交警队没有回避,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
如果事故已经认定结束,发现没有回避,当事人可以交通事故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信访。
总结一下就是别怂,如果是自己全责就任赔,反正都有买保险,如果是对方责任就对方赔,道路监控和行车记录仪都是可以作证的,碰到在执行任务急着走的军警车辆可以快速拍照后让他们走,后面有专门机构给擦屁股,不用怕沾上屎还不赔钱
2.警车闯红灯发生车祸怎么处理
闯红灯是比较严重的过错行为,在事故认定书中,会被划分比较重的责任。执行任务的车辆,可以不遵守道路通行的规定,但因此发生的事故,由该车负全责。
执行公务中的紧急车辆确实有一定的行驶优先权,社会车辆需要给予礼让,但一旦发生紧急车辆与社会车辆发生事故,责任划分还是按照一般的交通事故认定细则划分,只不过处理事故的交警会更偏向应急车辆。
比如警车因公务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一般可认定警车主责,社会车辆次责甚至可以免于责任,只不过但由于警车处于公务需要紧急驾驶,所以虽承担事故主责但不予追究驾驶警员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扩展资料: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对警车闯红绿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拿“特权车”开刀
警车违章照样罚款
背景 不是执法人员,却开上了警方牌照的执法车;明明不在执行公务,却要一路闯红灯。群众对“特权车”有一句形象的比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措施 要求群众做到的,公安民警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公安民警带头不做。特别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驾驶警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警指挥手势通行。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严禁闯红灯、闯单行线、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在明令禁止鸣喇叭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鸣喇叭、警报器。据悉,警车闯红灯被电子眼拍下的,由督察部门逐一调查;如果非公务需要,照章罚款,并且由开车警察自己掏腰包买单。
红绿灯考验文明素质
三类人闯红灯报单位
背景 闯红灯是城市交通违法行为最具有普遍性的现象。抽样调查显示,全省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率分别达44.16%和36.75%,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南京已经率先开始整顿闯红灯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旧任重道远。
措施 为综合治理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将用五年左右时间组织实施“江苏省道路平安畅通行动计划”,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今年首先从“不闯红灯”抓起。除了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形成浓厚的“闯红灯可耻”的社会氛围外,还要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教育制止轻微违法行为人,依法严肃处理拒不改正、态度恶劣的违法行为人。对公务员、大中学校师生及现役军人除依法教育处罚外,抄告其所在单位,请单位配合加强珍爱生命、注意安全的教育。对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横道、过街等待区、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调整完善,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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