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来料深加工结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来料加工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二)相关税收规定
1、来料加工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3、加工企业所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4、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5、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凭海关核
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6、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向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可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办理加工费的免税手续;
7、出口企业在来料加工的货物全部复出口后,必须及时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机关对其进行补税和罚款。
2.来料加工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二)相关税收规定1、来料加工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2、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3、加工企业所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4、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5、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6、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可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办理加工费的免税手续;7、出口企业在来料加工的货物全部复出口后,必须及时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机关对其进行补税和罚款。
3.国内企业进行进料深加工结转有什么限制
不包括:1.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结转的货物。
(保税间货物)2.出口加工区企业生产的产品结转至其他出口加工区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复出口,加工区企业转出,转入。(出口加工区成品进出区)3.经营企业进料加工产品转给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
(进料成品转减免)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对转出企业而言,深加工结转视同出口,应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如以外汇结算的,海关可以签发收汇报关单证明联;对转入企业而言,深加工结转视同进口,应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如与转出企业以外汇结算的,海关可以签发付汇报关单证明联。
4.进料深加工结转如何申报
“ 目前对于深加工结转的税收处理地区各企业的处理也不完全相同,我市目前暂按免税处理。
深加工结转免税货物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蓝联)向主管征税税务机关申报免税。逾期未申报的,主管征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补税和处罚。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及免税的深加工结转货物与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一样,必须在销售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免税申报。”请问您说的“深加工结转免税货物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蓝联)向主管征税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如何办理?具体怎么操作?这部分货物是不是不能退税,对应的原料进项税额不能退税的话该如何处理?盼详细回复,谢谢。
5.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 深加工结转即转厂 的区别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深加工结转即转厂的区别是:
(1)进料加工的深加工结转,需要结算外币货款,即结转款包括原料款和加工费;
(2)而来料加工一般不做深加工结转,即来料加工是由具体的提供原料委托方,并且委托方在提供原料时无需加工企业支付原料款的。
(3)加工方在加工后,必须根据加工合同将加工后的产品返还给委托方,并收取加工费。
(4)因此,一般情况下来料加工委托方只会与一家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来料加工不发生结转。
从理论上说不是不可以,假设委托方与一家以上的加工企业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即成品需要一家以上的厂家才能够完成成品,也就是需要转厂才能够完成加工后的成品,那么,来料加工的结转的只是加工费,即深加工的企业需要垫付上一家加工企业的加工费,而没有原料的价款——这就是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区别。
6.深加工结转流程是怎样的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对转出企业而言,深加工结转视同出口,应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如以外汇结算的,海关可以签发收汇报关单证明联;对转入企业而言,深加工结转视同进口,应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如与转出企业以外汇结算的,海关可以签发付汇报关单证明联。关于深加工结转商品监管和加工贸易一样,只是在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中有部分是允许深加工结转的。
一、备案
1.1 电子申请表备案
申请表备案
结转双方关于商品编码、品名和企业海关注册编码确认之后由转出方输入转出货物信息,产生电子口岸统一编号,通知给转入企业。转入企业在该申请表中输入转入货物信息之后申报,会产生一个申请表编号,由转入方通知转出方做发货登记。之后会有一个海关审批的动作,转入地海关审批通过后转出地海关审批。这个环节有的海关是人工审批,有的海关是自动审批的。大多不需要企业做什么动作。但收发货登记要在两地海关都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做。一般需要一两天时间。注意:1) 电子帐册申请表的数量一栏可以不填,纸质手册必须填,有效期和手册的有效期一致;如果手册有延期动作,则申请表也要重新申报一次。2) 转入转出方的商品编码前四位相同就可以进行备案,如果有差异以转入方为准。但有的海关要求商品编码完全一致,这需要双方沟通好。收发货登记
转出方根据转入方提供的申请表编号做发货登记,会产生一个收发货单海关编号,转入企业根据这个编号进行收货登记,待海关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对该票货物报关了。注意:收发货登记,转入方收货数据和转出方的发货数据在数量上要完全一致。
1.2 纸质申请表备案
申请表首先由转出方在转出地海关备案,转出地海关留下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还企业,转出方寄给转入方填写好信息后在转入地海关备案。转入地海关留下第二联,剩余两联退还企业。转入方留下第三联报关用,将第四联寄给转出方报关。商品编码原则同电子申请表。
注意:纸质申请表填写时不允许修改,有效期为90天。
二、报关
2.1 前期准备:
深加工结转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模式,一般一个月报一次。每月月初双方的关务对上个月的实际收发货数据进行核对,包括品名、编码、数量、金额。核对无误后,进行电子收发货登记。纸质申请表可以用之前审批好的。
2.2 报关
由转出方根据核对好的数据做报关资料,寄给转入方。一般为合同、箱单、发票一式几份。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要求,有的是两份,有的是四份。 转入方收到报关资料后进行报关,一般都是代理。以电子帐册为例:转入方根据报关资料在捷关通系统中申报清单,清单中正确填写贸易方式(深加工结转),进口口岸,代理报关公司,其余报关单表头栏目由代理报关公司补填。清单报送电子口岸后产生报关单清单,转入方将报关单清单编号在报关资料上注明交给代理报关公司。
报好后,转入方将预录单信息发给转出方报出口。转出方报好后,将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传真给转入企业付款。
三、付款
3.1付款资料:
一般为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原件、合同、箱单、发票、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不同监管区域的要求会有不同,例如:转出方在出口加工区内,则转入方付款时需要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原件、合同、箱单、发票和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复印件。
3.2 付款
付款根据结转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 进料转进料:这种情况比较常见,由转入方直接付款给转出方。如果转出方还未付汇给境外供应商,则虽然理论上可以由转入方直接付汇给境外供应商,但长三角一带的银行大多不允许这样操作。2) 来料转进料:即所谓三方结转,付款时由转入方直接付汇到境外。3) 来料转来料:转入方付汇给境外母公司,境外母公司付汇给境外供应商,境外供应商将加工费付给转出方。
深圳雄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李先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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