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中国投资公司监事会,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6日讯:
1.中国中投蒋俊
中国中投蒋俊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hina Investment Corporation,简称中投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北京成立,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管理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来源于中国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的15500亿元人民币,是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之一。公司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模式;业务以境外金融组合产品的投资为主,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争取长期投资收益最大化。
中投公司拥有员工1200人,其中董事会成员共10人,包括2名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以及2名独立董事。2名执行董事分别为[1] 丁学东和李克平。
5名非执行董事分别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5个部委,包括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商务部副部长陈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2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原财政部副部长刘仲藜、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春正。
职工董事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李炘。中投公司成立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并入,该公司自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投资并持有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股权,并代表国务院行使股东权利,不开展其它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管理层次编辑董事会姓名职务丁学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3] 李克平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4] 张晓强非执行董事李勇非执行董事陈健非执行董事胡晓炼非执行董事方上浦非执行董事刘仲藜独立董事王春正独立董事李炘职工董事监事会姓名职务李晓鹏监事长董大胜监事周慕冰监事庄心一监事崔光庆职工监事其他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屠光绍 总经理[5] 范一飞副总经理谢平副总经理梁骧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周元 首席策略官 郭向军 首席风险官 华桦 首席信息技术官 赵海英 执行委员会成员。
2.中国有几种监事会制度
国家出台的监事会制度就只有公司法含有,立法这些只有一套 ,
根据《公司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行使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公司重大事务的权力的股份公司的法定必设专门监督机关。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监事会制度是公司法人机关权力制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
3.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什么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一般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不同之处体现为: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主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国有资产监督机构一样,是公司的外部机构,是针对公司内部不设监督机构而采取的一项监督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措施。
4.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哪些职权
·全面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
·组织检查、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有权组织检查、查阅公司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
·有权组织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有权组织对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提出质疑;
·有权组织对各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有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有权对公司所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
·负责组织完成股东大会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5.投资一方的监事会有权监督审查投资公司吗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一般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职能只针对本公司的财务、人事和经营问题。
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他公司的监事会无权干涉其经营,哪怕是投资方,也只能通过其在子公司中的股权来进行控制
6.中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不投资就占股份吗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最低注册资本和法定资本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投资人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也就是股东会的主要权利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公司财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兼职禁止义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4.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7.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内设机构
公关外事部 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新闻发布、媒体关系和国际合作;分析研究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全球公共政策和国别政策;承担国际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法律合规部 负责公司的法律和合规事务,控制公司的法律风险,为公司各类业务提供法律支持,以保障公司资产和收益的安全性;保障公司投资及运作的外部合规,并配合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保障公司内部运作的合规性。办公室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办公及后勤服务管理;承担公司董事会、执委会等秘书事务;负责公司综合文件起草、公文运转、档案、统计、安全保密、公司采购管理等工作。
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 负责拟定和调整投资政策、战略资产配置方案,管理总体投资目标,编制风险预算;跟踪研究全球经济、金融市场、重点行业、主要经济体的发展动态;承担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相对收益投资部 负责公开市场股票和固定收益产品传统投资业务;执行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策略;选聘、管理和考核相关的外部基金管理人;跟踪研究相关市场发展动态;适时制订、变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发达市场股票 新兴市场股票 利率与现金管理 信用产品投资 大宗商品和外汇对冲策略投资部 负责公开市场自营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绝对收益投资;选聘、考核相关的经理人;跟踪研究相关市场发展动态;适时制订、变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多空全球股票投资组合 多头价值风格投资组合 多资产投资组合私募投资部 负责以委托、有限委托、跟投等方式的私募市场投资,以及房地产各类投资;选聘、考核相关的基金经理人;跟踪研究相关市场发展动态;适时制订、变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参与相关投资的运作与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 房地产相关投资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信贷机会投资专项投资部 负责单笔投资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且计划持有较长时间的机会型主动投资,参与相关投资的运作与管理。直接投资投资运营部 负责公司交易匹配、投资活动的后台结算交割、投资资产变动的处理和维护等投资后管理工作;处理日常投资交易数据及其维护;托管行、清算行的选聘、评估和日常管理;SPV公司开设;新产品上线测试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 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建立和维护风险管理系统,识别、评估和监控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各类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危机处理机制,提出重大风险解决方案;计算风险调整后收益,评估投资业绩;承担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公司存量资金;负责投资交易资金的清算与结算。
人力资源部 负责拟定公司人才战略,进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和管理;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培训制度,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公司的投资和运营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监察局 负责公司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设和完善公司内部惩防体系;对员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 负责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和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反舞弊工作机制;组织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外部审计,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实施;协助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履职尽职情况开展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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