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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不得有哪些行为?

时间:2021-07-01 14:33
本文关于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不得有哪些行为?,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7-01日讯: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人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 息网络;

(二)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 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 密信息;

(四)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 程序;

(五)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 储设备赠送、出售、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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