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新安全生产法中,什么是三管三必须?,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11-30日讯:
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安全管理“三个必须”原则。
1、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如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而且要求这些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必须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那么,企业就是要作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负责,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2、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从事生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同时进行,决不能重生产轻安全。
3、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制定、审查和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安全工作"四个到位"和"七个不能发生"是指什么?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处理的原则:
一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二是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是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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