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网络安全 > 正文

国家标准《安全色》中规定,安全色为哪四种颜色?

时间:2022-12-12 07:52
本文关于国家标准《安全色》中规定,安全色为哪四种颜色?,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2-12日讯:

安全色为哪四种颜色

是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第一种颜色是红色。红色表示负面,禁止和危险。例如,许多防火标志和禁止吸烟标志都是红色的。

第二种颜色是黄色,表示注意和警告,例如黄灯亮,许多防护栅栏上都有标志。

第三种颜色是蓝色。蓝色表示强烈且必不可少的含义,例如一些交通标志和一些指示标志。

第四种颜色是绿色。绿色代表安全,可以实施,例如绿色指示灯和安全通道。

拓展资料:

安全色(safety color) 表示安全信息的颜色。颜色常被用作为加强安全和预防事故而设置的标志。安全色要求醒目,容易识别,其作用在于迅速指示危险,或指示在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的器材和设备的位置。安全色应该有统一的规定。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采用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颜色作为安全色,并用蓝色作为辅助色,中国国家标准GB2893—82规定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

信息安全审核员报考条件?

信息安全、密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人工智能、计算数学与应用数学、自动化、通信、电气等相关的专业。

非学科专业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15 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体现哪些方面的要求?

一般惩戒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较重惩戒方面,《规则》提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

(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六)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惩戒方面,《规则》提出,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强制措施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学校。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规则》同时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六)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规则》指出,家长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学校应当引导家长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对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支持或者代表教师追究其法律责任。


专题推荐:网络系统安全学习要求(1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云计算安全论文参考文献?
网络系统安全学习要求(10)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