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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防护要点(网络安全防护要点有哪些)

时间:2023-04-25 15:09
本文关于网络安全防护要点(网络安全防护要点有哪些),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25日讯:

一、网络安全防护要点

访问控制:对用户访问网络资源的权限进行严格的认证和控制。例如,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对口令加密、更新和鉴别,设置用户访问目录和文件的权限,控制网络设备配置的权限,等等。数据加密防护:加密是防护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密的作用是保障信息被人截获后不能读懂其含义。

网络隔离防护:网络隔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隔离卡来实现的,一种是采用网络安全隔离网扎实现的。

其他措施:其他措施包括信息过滤、容错、数据镜像、数据备份和审计等。

二、网络安全防护要点有哪些

主要防护对象是婴幼儿,婴幼儿老人

三、网络安全防护要点有哪些内容

检查内容:信息安全主管领导,网站安全责任人和技术人员落实情况。信息安全落实情况。主要技术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落实与应急演练情况等。

四、网络安全防护要点包括

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包括大规模的入侵和盗取情况,大规模的舆论舆情情况等等

五、网络安全防护要点是什么

现有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综合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主机监控、身份认证、防病毒软件、漏洞修补等多种构筑堡垒式的刚性防御体系,阻挡或隔绝外界入侵,这种静态分层的深度防御体系基于先验知识,在面对一直攻击时,具有反应迅速、防护有效的优点,但在对抗未知攻击对手时则力不从心,且存在自身易被攻击的危险。总结来说,目前的传统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体系主要是静态的而且无法实现各部件之间的有效联动,具体特征如下:

(1)主要采用了静态网络安全技术,如防火墙,加密和认证技术等。

(2)内各部件的防御或检测能力是静态的。

(3)内各部件孤立工作,不能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能力共享、协同工作。

(4)网络设备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一旦遭受攻击行为会因无法被识别,而在网络中自由横行。

六、网络安全防护要点包括哪些

一般防护安全用具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

(1)头部护具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防物料喷溅、防粉尘等的护具。主要有玻璃钢、塑 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以及防尘帽、防冲击面罩等。

(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防护鞋,防止足部伤害,有防滑鞋、防滑鞋套、防静电安全鞋、钢头防砸鞋等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丁腈手套等。

(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8)防坠落护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七、网络安全防护要求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从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八、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GJB9001C-2017标准第8.5.4条款规定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防护的控制要求和措施,目的是保持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的输出符合要求。

1、防护的对象是输出。包括最终的产品或服务,也包括实现过程中的产品或服务,还包括构成产品或服务一部分的组成部分。

2、防护的范围是从组织内部诸过程,到交付到顾客的预定地点期间内的所有过程。在内部管理的同时,组织还应根据需求提出外包过程的防护要求。

3、防护形式通常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

4、防护的程度应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应能确保所防护的产品或服务持续满足规定要求,防止非预期失效。

组织应实施以下管理,以满足标准要求:

1、规定并实施产品和服务的防护要求。针对不同产品及防护条件,确定防护活动和方法,配置必要的防护资源。如集成电路器件的防静电要求、金属件的防腐蚀要求、精密仪器的防冲击要求以及辐射、电池的保存期限要求、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专业防护技术和贮存场所要求等。对提供的某些服务也可能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为部队维修和试验的装备、收集的试验数据、科技情报信息等,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护,防止损坏、失窃、泄密或未经许可扩散给第三方。组织的服务输出是数据和信息时(如网上信息、电子邮件附带的数据),应采取措施防止数据和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失窃、失密或丢失。

2、应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对防护的范围、内容、方法等实施控制,包括可能涉及的标识、包装、储存、处置、污染控制、静电控制、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等活动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对这些活动实施定期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

(1)标识∶ 应建立并保护好有关产品防护(包括安全警示)的标识,如提示防碰撞、防雨淋等;本条款所说的标识是指产品的防护标识,不同于8.5.2条款中产品的标识。

(2)处置:通过技术处理的方法达到防护的效果。在某种情况下,为了达到防护目的或提高防护效果,采取一定的处理方法,如金属零件表面涂防锈油进行油封处理等。

(3)污染控制∶通过某种渠道的物质传递、交叉污染对产品或服务性质产生影响,对这种传递和交叉污染进行控制,如建立隔离制度,在超净化间内装配等。

(4)静电控制∶ 主要是控制静电产生,包括∶选择适宜的材料,减少摩擦或接触频率,接地或屏蔽等措施。

(5)包装∶按照设计中确定的要求,选择使用有利于产品搬运和贮存的包装方法包装材料。

(6)贮存∶具备适宜的贮存场所,帐物相符,贮存环境和设施条件与产品要求相适应,产品保存期限得到控制。

(7)传输或运输∶在产品的传输或运输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的特点使用适当的设备、传输或运输工具、方法和人员,必要时需要制定传输或运输方案的规程,以防止产品在生产、交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因运输或传输不当而受损。

(8)保护∶通常考虑外界的各种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如防碰撞、防雨淋、防锈蚀等,确保产品实现直到交付给顾客的过程中,已经形成的产品质量不受到损坏。

九、网络安全防护的措施有哪些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分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方面。不同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大体相同,基本都包括机制建设、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等,只是在具体内容方面体现出行业领域差异。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按照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

同时,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检查,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十、网络安全防护主要包括

在生产生活中我们要经常使用到一些人体防护的相关用品,那么这些东西有是怎么分类的呢,都有那些种类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常见的人体防护的种类。

个人防护用品按照用途及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g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h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

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e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2.以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安全帽、防寒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罩)、防毒口罩(面罩)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炉窑护目镜、防冲击护目镜等;   

(4)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各种特殊防护(防水、防寒、防高温、防振)手套、绝缘手套等;   

(5)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防水、防油、防滑、防高温、防酸碱、防震鞋(靴)及电绝缘鞋(靴)等;   

(6)躯干防护用品,通常称为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油服、放电磁辐射服、隔热服、防酸碱服等。   

(7)护肤用品,用于防毒、防腐、防酸碱、防射线等的相应保护剂。

以上这些是比较常用的人体防护种类。这些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十一、网络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

1.收集限制原则。

在网络服务提供商收集有关用户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时候,首先通报经营者的身份,收集信息的目的和用途,个人对是否提供信息、对提供的信息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有决定权。收集个人资料应取得个人明示同意后才可进行。并且,在网络服务提供商收集有关信息的时候,要通报所收集内容,若收集内容与网络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内容不符,被收集人有权拒绝提供信息

2.严格保护人格尊严原则。

将严格保护人格尊严作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更有利于我们实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但是我国并没有为隐私权提供独立的保护,而是纳入名誉权进行保护,可见名誉权与人的人格尊严息息相关。因此,严格保护人格尊严,实为在隐私权未被明确确立的法律条件下保护网络隐私权不可或缺的原则。

3.限制使用原则。

除非隐私所有权人同意,任何组织(包括国家机关等)不得以除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国家政治利益需要之外的任何理由公开、使用、传播个人隐私等。目前限制使用原则在用户资料共享方面遇到很大的挑战,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声明的的条款主要指未经用户明确表示同意,网站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网站不应当以商业目的与其他组织共享用户的电子邮件与个人化信息。这一要求为一般网站所接受。道理很明显,这是限制使用的原则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处理个人信息资料的共享时,却是五花八门,内容各异,这样一来,个人资料就形式上被保护而实质上却仍处于一种未知的保护状态。

4.公开原则。

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提取与利用,提取人和利用人一般应采取公开的政策。只有采取公开的原则,隐私所有权人的隐私才有可能处于一种可被监督的状态,而利用人也可以基于这种监督信赖行事,确保不侵犯隐私所有权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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