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图片),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5-07日讯:
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NTLJ-D010-2009) 1 总则 1.1 为了明确本公司各部门在劳动纪律管理中的职责,规范公司的劳动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册在岗员工。1.4 本公司各部门必须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劳动纪律、作息时间、考勤等管理细则。1.5 人员到岗一律须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公司内部员工介绍信》(劳动纪律-001),并在介绍信规定的期限内报到。1.6 驻外人员年度结束工作回公司,一律须由所在部门开具介绍信,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中途调动须按员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移交后持岗位变动会签单回人力资源部报到;员工离职须按员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所在部门办理完离职移交,所在部门签署相应意见后方可回公司办理其他离职手续。2 工作时间 内容比较多,您给留一个邮箱,我把详细资料给您上传!
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图片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 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3.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4. 对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5.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一、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二、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三、对在BBS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四、一旦在本信息港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用户备案制度
一、用户在本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二、公司设专人按照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的通知》的要求,在每月20日前,将济南地区本月因特网及公众多媒体通信网(网外有权部分)新增、撤消用户的档案材料完整录入微机,并打印两份。
三、将本月新增、撤消的用户进行分类统计,并更改微机存档资料,同时打印一份。
四、每月20日之前,将打印出的网络用户的备案资料(2份)及统计信息(1份)送至济南市公安局专人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 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 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对信息源接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四、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用户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组织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二、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报告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负责考核各版版主,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
三、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见附页)的标准执行;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的警惕性。
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最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含以下内容
一、安全组织机构图
一、各级安全职责
1、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
2、副主任安全职责
3、职工安全职责
二、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检查和隐患盘查制度
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化验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保管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领导干部每周安全巡查日工作制度.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五、网络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深圳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进口货物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深圳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进口货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所称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进口货物,是指出口配送型的出口监管仓库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本操作规程仅适用深圳海关出口配送型的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进口货物的管理。第三条 出口监管仓库存放进口货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出口监管仓库必须为出口配送型仓库;(二)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无走私或重大违规行为;(三)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应在出口监管仓库内划定专门存储区域,用于存放进口货物及其经拼装或改换包装后的货物,并设置明显标识,具备符合海关要求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四)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对进口货物以及拼装或改换包装等业务具备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五)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对进口货物及其经拼装或改换包装的货物纳入出口监管仓库电子帐册管理,并与海关联网;(六)海关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四条 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经主管海关三级审批后,可开展进口货物存储业务。第五条 出口监管仓库存入进口货物前,货物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委托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进口货物与其他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拼装或改换包装等方案)及《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审批表》(详见附件),经主管海关批准后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入仓等相关手续。第六条 对从本仓库主管海关直接进口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进口货物,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报关单备注栏根据进口货物性质注明“进口拼装货物”或“进口包装物料”及入仓清单号。《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如下:1.“申报单位”填写实际报关单位;2.“经营单位”填写实际经营单位;3.“收货单位”填写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4.“备案号”为空;5.“贸易方式”填写“1233,保税仓库货物”;6.“征免性质”为空;7.“征税比例”栏目为“3,全免”。《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填写要求如下:1.“入仓方式”根据保税货物性质填报“进口拼装货物” 或“进口包装物料”;2.“贸易方式”填写“1233,保税仓库货物”。第七条 对从非本仓库主管海关口岸入境的进口货物,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 对从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流转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进口货物,应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流转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对转出方和转入方属于同一主管海关的,转出方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规定填报报关单。转入方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如下:1.“申报单位”填写实际报关单位;2.“经营单位”填写实际经营单位;3.“收货单位”填写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4.“备案号”为空;5.“贸易方式”填写“1200,保税间货物”;6.“征免性质”为空;7.“征税比例”栏目为“3,全免”。8.“运输方式”填写“9,其他运输”《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填制要求如下:1.“入仓方式”根据进口货物性质填报“进口拼装货物” 或“进口包装物料”;2.“贸易方式”填写“1233,保税仓库货物”。第九条 出口监管仓库开展涉及进口货物拼装或改换包装等业务前,经营企业应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制《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审批表》及相关方案(方案必须注明进口货物的入仓单号、品名、规格、数量,需与监管仓货物拼装或改包装的出口监管仓货物的入仓单号、品名、规格、数量以及对应数量关系),经主管海关审批同意后进行。第十条 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具体开展涉及进口货物拼装或改换包装等业务时,需提前向海关报备。主管海关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可以对其相关业务进行核查。第十一条 主管海关对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业务操作均应实行登记管理。第十二条 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应将进口货物以及与进口货物经拼装或改换包装后的货物存放在设置明显标识的专门区域。第十三条 进口货物与其他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经拼装或改换包装后出仓或直接复运出境时,《出口货物报关单》可按货物出口时的实际报验状态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拼装或改换包装货物”及出仓清单号;《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按原进口货物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时的状态填报,《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拼装或改换包装货物”及报关单号。进口货物与其他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经拼装或改换包装后申报出仓的,海关可要求企业提供随附《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应的拼装或改换包装方案复印件。第十四条 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应对涉及进口货物的相关进出口情况实行专门登记,对相关单证实行专门保管。第十五条 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进口货物及其经拼装或改换包装后的货物均需全部复出口,不得转国内销售,不得流转至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第十六条 一批进口货物如混装有供拼装货物及包装物料的可填报一份进口报关单,但需分别填写两份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入仓方式”根据进口货物性质分别填报“进口拼装货物”或“进口包装物料”。第十七条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进口货物存储期限与出口监管仓库其他货物相同。第十八条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进口货物在入出仓等环节涉及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海关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操作规程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六、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群成员需积极参与聊天、发贴、发照片或视频,以天天上线为骄傲;
二、群成员要相互包容,相互监督,禁止有歧视、攻击、骚扰、过激等不良言行;
三、群内严禁发布任何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敏感话题;
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氧气、乙炔气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凡阀杆损坏、漆色不明、未戴防护帽等的气瓶,不许使用。3、供气点必须远离热源,并经常保持场地整洁。氧气、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4、供气前,应对回火防止器、氧气压力表、乙炔压力表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正常,方可工作。5、送气时,要观察气并输送管道、阀门等渗漏现象。捉漏时应该用肥皂水,不准动用火种。6、随时注意氧气、乙炔压力表指针,不许超压。7、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8、供应点应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不准吸烟,不准戴沾有油污的手套。9、下班后,要关闭供气阀和氧气、乙炔瓶阀,打扫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访问控制:对用户访问网络资源的权限进行严格的认证和控制。例如,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对口令加密、更新和鉴别,设置用户访问目录和文件的权限,控制网络设备配置的权限,等等。数据加密防护:加密是防护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密的作用是保障信息被人截获后不能读懂其含义。
网络隔离防护:网络隔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隔离卡来实现的,一种是采用网络安全隔离网扎实现的。
其他措施:其他措施包括信息过滤、容错、数据镜像、数据备份和审计等。
九、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涉及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的管理等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条例》所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沙滩、山甲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各级行政区域和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居民地名称,包括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还包括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企业事业单位等名称。
十、常用的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管理的主要技能一般包括沟通技能、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掌控技能、资源分配能力、策略制定能力等。
一个典型的管理技能例子是:当你面临多重任务时,如何采取有效的协调措施,将任务划分为各个部门的任务,并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完成。
十一、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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