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什么是规范性文件?,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8-19日讯:
一、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指的是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制定的关于某项工作、产品或行业的规定、标准、指导性文件等。
这些文件通常被用来规范和引导相关工作、产品或行业的标准,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要求等规范性要求。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可以提高工作、产品或行业的品质和安全性,促进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一些常见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标准、规范、技术要求、指南和操作规程等。这些文件对于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规范性文件是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请问什么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哪些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法院判决书就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什么效力?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如果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规范性文件已经发布,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和改变。
第三,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审理的对象。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同时,对于复议机关自己或其下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可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撤销或改变。对于复议机关同级或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提请上级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法院一并审理。法院如果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则不得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司法建议,且应当报备案。
四、什么是党内规范性文件?
是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五、什么是自律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范性文件是一个人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是只在内心应该拥有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一般拥有品德修养的规范性,是不受外界影响约束的文件,只要有自我懂得高尚的品德才是我们应该拥有的原则就好,这种规范性文件是指导你不会犯错误的指导书。
六、什么是地方规范性文件?
是地方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七、什么是重要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2、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
3、严格制发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要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八、什么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法院判决书就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九、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利益、规范行政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和可执行性的文件。
它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
其制定过程需遵循程序法律原则,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必须公开透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包括规章、命令、通知、通告、令等多种形式,其具体内容涵盖了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具体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整个社会的成长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行政机关合法行使职权,同时也可考评政府工作的成效。
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包括哪些规范性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省税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不能直接针对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只能对依据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起诉时,一并对该规范性文件提出附带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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