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舆论公关 > 正文

信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时间:2021-04-16 16:48
本文关于信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6日讯:

1.求金融法规作业题及答案

金融法规作业答案第一章 金融法综述一、单项选择1 А 2 А 3 A 4 C 5 D二、多项选择1 ABD 2 ACD 3 ABCD 4 ABC 5 ABC三、判断题1 √ 2 X 3 X 4 X 5 √6 √ 7 X 8 √ 9 X 10 X第二章中国人民银行法一、单项选择1 D 2 B 3 D 4 C 5 A二、多项选择1 ABCD 2 ABC 3 BD 4 BCD 5 ABD三、判断题1 X 2 √ 3 X 4 X 5 X6 √ 7 X 8 X 9 √ 10 X四、案例分析答案要点:1、写字楼经过合法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可以作为资产评估。

2、有。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给中国人民的职权。

3、不能。 4、信托公司和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

第三章商业银行法一、单项选择1 A 2 B 3 C 4 C 5 D二、多项选择1 BCD 2 ABC 3 ABCD 4 ABC 5 ABD三、判断题1 X 2 X 3 X 4 √ 5 X 6 √ 四、案例分析答案要点:1、不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企业投资。 2、能。

《商业银行法》禁止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并不禁止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只是发放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不合法。因为《商业银行法》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设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2亿元人民币贷款已超过其资本余额的10%。 4、正确。

因为该商业银行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在此情况下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第四章 票据法一、单项选择1 C 2 D 3 A 4 D 5 B 6 A 7 C 8 B 9 D 10 C二、多项选择1 ABC 2 ABCD 3 BCD 4 ABCD 5 AD6 BC 7 ABCD 8 CD 9 ABCD 10 ABCD三、判断题1 √ 2 √ 3 X 4 X 5 X6 X 7 X 8 X 9 √ 10 √四、案例分析答案要点:1、写字楼经过合法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可以作为资产评估。

2、有。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给中国人民的职权。

3、不能。 4、信托公司和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

第五章中国人民银行法一、单项选择1 B 2 C 3 B 4 A 5 A 6 B 7 DD 8 C 9 C 10 C二、多项选择1 BCD 2 ABCD 3 ABCDE 4 AD 5 AC6 ABCD 7 ABD 8 ABC 9 ABCD 10 BD三、判断题1 √ 2 X 3 √ 4 √ 5 X6 √ 7 X 8 X 9 √ 10 √四、案例分析答案要点:1、写字楼经过合法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可以作为资产评估。 2、有。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给中国人民的职权。 3、不能。

4、信托公司和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第二章商业银行法一、单项选择1 A 2 B 3 C 4 C 5 D二、多项选择1 BCD 2 ABC 3 ABCD 4 ABC 5 ABD三、判断题1 X 2 X 3 X 4 √ 5 X 6 √ 四、案例分析答案要点:1、不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企业投资。

2、能。 《商业银行法》禁止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并不禁止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

只是发放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不合法。

因为《商业银行法》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设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2亿元人民币贷款已超过其资本余额的10%。

4、正确。因为该商业银行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在此情况下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金融法规作业3答案第六章 信托法一、单项选择1 C 2 D 3 C 4 C 5 D 6 B 7 B 8 C 9 A 10 B二、多项选择1 ABD 2 ABD 3 ABD 4 AD 5 ABC6 AC 7 ABCD 8 ABC 9 ABC 10 BD三、判断题1 X 2 √ 3 X 4 X 5 X6 √ 7 X 8 √ 9 X 10 √四、案例分析1答案要点:1、不能。根据信托法,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被依法破产的,信托财产不列为清算资产。

2、A公司对该笔信托财产的恶信托受益权可列入清算财产范围依法处置。 3、可以,以供优先受偿。

根据信托法,信托当事人的一般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信托财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设立信托的,就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即可依法强制执行。2答案要点:1、应将信托财产与其 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2、不能。受托人只能以手续费或佣金形成取得报酬,不得利用受托财产为自己牟利,以信托财产投资收益分成的方式取得的报酬是为信托法禁止的。

3、不恰当。信托事务一般都需要由 受托人亲自处理,只有在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的事由时,受托人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甲信托公司应对造成的300万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丙信托公司是否对甲信托投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那是另一层法律关系。第七章 证券法一、单项选择1 D 2 B 3 A 4 B 5 A 6 B 7 B 8 C 9 D 10 C二、多项选择1 ABCD 2 ABCD 3 AD 4 AC 5 ACD6 ABC 7 ACD 8 AB 9 AB 10 BD三、判断题1 X 2 X 3 √ 4 X 5 X6 √ 7 X 8 X 9 X 10 X四、案例分析1答案要点:违法。

根据《证券法》第20条规定,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说明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因此甲公司行为违法。 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擅自改变用途而未经就诊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许可的不得发行新股,所以甲公司发行新股的计划将落空。

股东可依法对董事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侵犯股东合法权。

2.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

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

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

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

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

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

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

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故答案为D。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

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

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3.信托公司考试考什么

信托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和其他有关的信托法规的规定,设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设立条件主要有: 1,符合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章程; 2,具有符合国家信托法规的注册资本 3,符合规定的股东,具有投资额和经营权; 4,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吸收下列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信托存款,具体如下: (1)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存款; (2)企业主管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存款;(3)劳动保险机构的劳动保险基金存款; (4)科研单位的科研基金存款; (5)各种学会、基金会的基金存款。

4.目前中国关于信托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原来是人民银行,后来是银监会,下面是具体内容。

第五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信托投资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上述报告的副本。

第五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依法建账,对信托业务与非信托业务分别核算,并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核算。具体财务会计制度应当遵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报送营业报告书、信托业务及非信托业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信托账户目录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部门应当在业务上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不得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相互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得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共享。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以责令信托投资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其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财务等报表和资料,并如实介绍有关业务情况。

第五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职。

信托投资公司对拟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信托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在新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任职资格认定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从业人员实行信托业务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经办信托业务。具体考试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质询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第六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该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或者重组,并建议撤换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第六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成立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信托投资公司同业协会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后来是银监会。

具体的是信托业号称四大金融支柱之一,但长期以来,信托业缺乏权威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架构。无论是人民银行时期还是现在的银监会,具体管理信托公司的职能部门仅仅是非银司下设的信托处。这种机构设置不能适应新时期信托业发展和监管的客观需要,也与信托业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称。目前信托法规建设的滞后可能与信托监督管理机构在级别和人员配备上的严重不足存在直接关系。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信托监管架构的另一个重要缺陷就是信托业的监督管理实际上被人为地分割。目前除了银监会通过“两规”等法规规范、监管信托公司以外,还有证监会颁布的规范证券类业务相应的规章,即一类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另一类就是证监会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规定。由此可见,对于信托监管的法律法规实际上体现在三个方面,银监会管信托公司的;证监会管基金公司的;证监会管券商的。我们可以将基金脱离信托法理另成体系,也可能不宜改变历史形成的管理架构,因此而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这三个方面如何保持一致。

另外,券商、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托公司由银监会行使监督职责;产业投资基金则由国家计委统筹管理;而数量巨大的私募基金还处于监管空白区。这意味着,在同一片天空下,做同样的业务或者实际上是同样的业务,只是因为公司类别或业务名称不同,可能分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约束,受不同机关的管辖,并且接受不同的管理。

信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法律法规对酒业的影响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