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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律法规汇编

时间:2021-04-17 10:48
本文关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律法规汇编,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集会游行示威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注意哪些事项

集会之前要想公安机关进行申请。集会申请获批准后要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集会。如不当,则可能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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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禁止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规定,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 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 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包括在内。非法集会罪 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法申请或者未获许可,或者未按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又拒不服从 解散命令,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违法行为,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策划行为。这里所说的“煽动”,是指行为人通过语言、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动、宣传,意图使他人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的行为。

“策划”,是指行为人为组织非法活动而进行的筹划、谋划行为。煽动、策划的行为,包括面对面进行、利用通讯工具进行、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等各种形式。

二是,必须是非法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对公民这些民主权利如何行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及其他事项进行等。如果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就属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三是,行为人必须有不听劝阻的行为。这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于那些在国家有关机关及时制止后,主动停止自己行为的煽动者、策划者,避免了其不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后果的,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5.举行示威,游行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条 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

第十一条 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第十二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的;(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规定

第十七条 对依法举行的集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派出人民警察维持秩序,保障集会的顺利举行。

对依法举行的游行、示威,负责维持秩序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主管公安机关许可举行游行、示威的路线或者地点疏导交通,防止他人扰乱、破坏游行、示威秩序,必要时还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保障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人民警察,由主管公安机关指派的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

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应当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保持联系。 第十九条 游行队伍在行进中遇有前方路段临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或者游行队伍之间、游行队伍与围观群众之间发生严重冲突和混乱,以及突然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致使游行队伍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临时决定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第二十条 主管公安机关临时设置的警戒线,应当有明显的标志,必要时还可以设置障碍物。 第二十一条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的周边距离,是指自上述场所的建筑物周边向外扩展的距离;有围墙或者栅栏的,从围墙或者栅栏的周边开始计算。

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具体周边距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具体周边距离,应当有利于保护上述场所的安全和秩序,同时便于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二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负责维持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遇有其他人加入集会、游行、示威队伍的,应当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立即报告现场维持秩序的人民警察。人民警察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制止。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指定协助人民警察维持秩序的人员所佩戴的标志,应当在举行日前将式样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或者在集会、游行、示威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人民警察有权立即予以制止。

对不听制止,需要命令解散的,应当通过广播、喊话等明确方式告知在场人员在限定时间内按照指定通道离开现场。对在限定时间内拒不离去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命令使用警械或者采用其他警用手段强行驱散;对继续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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