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保险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保险基金有哪些法律法规
保险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依据上述规则,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大大扩大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证监会核准,还可以开展公募证投基金管理业务。
2.与保险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哪些呢
与保险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 1。
保险法 如果需要一个学习保险法的理由,那是因为保险法是保险行业的圣经。 作为从业人员,我们在日常展业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从保险法里面找到答案。
儿子是非婚生的,户口登记在妈妈家里,出生证上父亲的名字也是假的,那么真实的爸爸可以帮他买保险吗, 保险法第 12、31 条: 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子女具有保险利益。
爱签单分析: 由于保险法并没有要求,子女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所以爱签单认为,客户可以为儿子买保险。
在实务中,投保时也不需要提交关系证明。 但是也强烈建议客户去做一份经过公证的亲子鉴定,为以后的理赔和财产继承做准备。
接上面的问题,投保人是爸爸,妈妈可以把保险退保拿钱吗, 保险法第 15、47 条: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现金价值。 爱签单分析: 如果客户担心非婚生儿子的妈妈会退保拿钱,最好就是自己做投保人。
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退保拿到的钱是给投保人的。 2。
继承法 继承法常常会涉及到寿险理赔。下面我们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 保险法第 42 条: 如果保单没有受益人,理赔金会作为遗产。
继承法第 33 条: 继承遗产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爱签单分析: 如果保单没有受益人,先还债再继承。
一般来说,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如果受益人是法定,理赔金直接分配给法定继承人。
无论是上面哪一种情况,手续都会非常麻烦,而且毫无私密性,甚至还会引起子女争夺遗产和理赔金。 所以在实务中,一般会建议客户指定受益人。
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高净值客户的问题: 客户比较疼爱小儿子,想给他多留点钱,但又不想被大女儿知道,可以吗, 保险法第 18 、23 、39 条: 受益人由被保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爱签单分析: 由此可见,投保时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受益人,理赔时只有受益人可以提出申请,和其他非受益子女无关,更无须通知他们。
所以,保险就可以实现私密的传承。 3。
婚姻法 改革开放以来,高速增长的除了 GDP ,还有离婚率。婚前和婚后的财富如何管理和规划,成了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如果客户想给女儿一笔钱,但又担心万一离婚会被女婿分走,怎么办, 婚姻法第 17、18 条: 婚后通过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合同中明确说明只归属夫妻其中一方。 爱签单分析: 其实,即使在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说明钱是给女儿的,由于夫妻间的财产很容易混同,最终还是有可能被女婿分走一部分。
这时候,我们可以建议客户以自己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给女儿购买大额的年金险。 前面我们说过,保单是属于投保人的,也就是属于父母的。
而每年的生存金属于女儿,可以提取使用。万一女儿不幸早逝,这笔钱又会回到父母手里。
如此一来,可以初步实现资助女儿的目的,又能防止财富被分割。当然,这个方案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一步规划。
4。 税法 据统计,目前征收遗产税的国家有 70 多个。
虽然我国还没开征遗产税,但是业内一直有相关的传言,甚至网上还能搜到两个版本的遗产税草案。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财政部去年作出了公开回应: 由此可见,这两份草案很有可能是伪造的。
随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取消遗产税,我国遗产税的开征进程,就显得更加不确定了。 下面我们看看保险和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 42 条: 没有受益人等情况下,保险金将会作为被保人的遗产处理。
爱签单分析: 简单来说,只要保险指定了受益人,理赔金就属于受益人的财产,而不是被保人的遗产,更不需要交遗产税。 虽然我国是否开征遗产税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对于担忧这个问题的客户,提前去规划和准备也是没有坏处的。
3.交通事故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的法律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4、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5、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6、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7、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8、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9、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1、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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