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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时间:2021-04-17 21:18
本文关于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2.会计法规 条例 制度

如实反映情况。

2.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2.2.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

3.1,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1。5,必须遵守本制度。

2.11.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3.12.1.4。

3.4。3、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8、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2.1.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2.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结算规定的调整.9。2、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5。

2,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2.3.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10.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5,并做出审计报告.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2.5.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5.1。

3.5。5.4、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5.1.9.财务人员支付现金,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

3,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2.3.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4.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2.4.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要求更正、补充.2.1、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10.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提高经济效益;2.3.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报送总经理.3;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做好内部审计。5、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5,由总经理确定。5.1.6.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计划、控制.6。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经手人签字.3.2.4、税务、银行部门了解。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3.4.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4.3.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

3,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2;5,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2.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1.4.厉行节约.个人劳务报酬;5.1.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1。

2.5.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4。2、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2.5.7.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3. 财务工作管理3.1.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填写日期、用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5;5.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2.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3,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1.11.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4。

2、出纳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凭发票。

2、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津贴、奖金。3.3:2、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8,合理使用资金。

2.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总经理审批.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编制和执行预算.7。3.4。

3.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5.1.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在当月工资中扣还。5.1.12。

2,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5.1.13.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5.1.14.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

3.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什么

全选。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是: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4.会计法规制度是什么

会计法规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具体规定着企业进行会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

为了使会计工作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会计法规制度。当前,我国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制定其他一切会计法规、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1985年我国第一部《会计法》问世,1993年和199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现在实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

新《会计法》从立法宗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以及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会计法》适用于物流企业在内的一切企业和组织。

第二层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依据我国《会计法》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是制定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依据。

该准则主要阐述的内容包括: (1)关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规定。强调会计核算必须具有其特定的空间范围;企业的经济活动持续进行,不会破产清算;为正确计算损益,将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划分为相等的、较短的会计期间;运用货币计量单位,综合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

(2)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规定。将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列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3)关于会计要素准则的规定。 会计要素是构成会计所要核算与监督的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六个部分。会计要素准则规定了其在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中所必须遵循的要求。

(4)关于财务报告体系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外的财务报告体系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张主表;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等两张附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三层次为会计规章制度。这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会计规章制度由一系列规范构成。 包括有关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如《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监督制度,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等规范;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如《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会计证管理办法》等。

5.【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具体包括:(1)会计法律,即《会计法》.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 (3)会计规章,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会计规章依据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如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6.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会计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1、企业会计制度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财务制度1、企业财务通则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7、事业单位财务规则8、医院财务制度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0、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12、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3、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4、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5、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7、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8、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22、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四、会计准则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3、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4、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6、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0、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1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五、审计准则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2、独立审计基本准则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七、会计核算方法1、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7、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8、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9、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10、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八、会计处理规定1、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2、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11、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12、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13、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1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15、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16、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7、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8、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9、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20、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21、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22、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3、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24、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25、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26、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27、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28、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29、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0、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3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35、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九、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1、《企业会计制。

7.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外,目前还有哪些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对照世 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及会计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看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

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等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

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 2、不同的法规之间的协调性较差。

如《会计法》第43 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 212 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证券法》第177 条规定:“经核准 上市交易的证券,其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三部法颁布的时间很接近,但规定的罚款 金额却各不相同,令人费解。

3、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紧迫感:我国部分企业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负责人行政干预会计工作,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职能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其次,理论政策不到位。

近些年来,国家管理部门虽然意识到并重视了此项工作,相继出了以《会计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作出了规定,提出了要求,但从法规、政策、制度来讲还是起步发展阶段,也就是说,这些规定和要求只是原则性的,尚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会计制度。企业在执行时也缺少执行保证。

具体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清,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奖罚制度,造成责任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机制运行效果不好。 4、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取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目前,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执行不力、缺乏监督、人们观念方面有问题引起的。

没有良好的监督,会计标准将难以发挥其预期作用.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5、会计制度建设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我国现行的会计相关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尚有较大差异,我们应充分认识与国际会计接轨的重要性,抓住入世后宝贵的缓冲时间差,把握机遇,在会计改革的实践中,有力地推动会计制度的规范化和国际化的进程。首先,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市场经济相比,中国的最大国情就是它的高度多元化,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层次的发展程度、多层次的技术水平、多层次的教育状况、多层次的管理水平,等等。

有些行业、有些企业、有些地区、有些技术、有些管理工作与西方发达国家发达市场相当接近,但也有相当原始的;其次,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在IFRS的制定方面,我国还缺乏国际知名的会计专家。

具体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措施: 1、增强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整体构建会计规范体系。我国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只是适用于上市公司等企业的准则规范,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还需建立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

2、注重规范内容与层级协调,消除不必要的法律规范冲突。对《会计法》进行全面修订与编撰,使之真正能够成为一部统领各类会计法律规范的“统一会计法”;应针对拥有立法权的部门繁多,不同 领域、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内部机构之间的缺乏有效沟通使法规发条重复、冲突频现以及寻租的问题,逐步削弱乃至于完全取消部门、地方繁多芜杂的会计规范,逐步形成“统一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 →财政部或。

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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