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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律法规三色笔记

时间:2021-04-18 19:30
本文关于证券法律法规三色笔记,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三色笔记是什么

1、三色勾画法。

红色表示是重点记忆内容,蓝色表示次重点记忆内容或较难理解内容,褐色表示暂时需要记忆的内容或简单理解内容。 现实中可用红笔划红色内容,蓝笔或黑笔划蓝色内容,一定用铅笔划褐色内容。

日常复习主要关注三色划线内容,考前快速浏览红色和蓝色内容,铅笔内容确定掌握时请擦掉。 2、知识点把握。

日常复习注意明确知识点,特别注意多选题知识点的提示。“□”代表一个明显的知识点。

3、复习流程。 第一阶段,①自主快速浏览全书一遍;②在培训师指导下划三色重点,讲解和记忆重要知识点;③记忆三色重点一遍;④模拟测试一,确定成绩:参考分为55分以上。

233网校督促50分以下者加大复习力度。 第二阶段,①讲解模拟试卷一,学员在书中寻找做错试题对应的知识点,寻找做错原因,若内容未记录请用三色中一色自己勾画;②记忆三色重点一遍;③模拟测试二,确定成绩:参考分为60分以上。

233网校督促55分以下者加大复习力度。 70分以上者可结束该们课程复习,考前三天突击温习即可。

第三阶段,①讲解模拟试卷二,学员在书中寻找做错试题对应的知识点,寻找做错原因,若内容未记录请用三色中一色自己勾画;②记忆三色重点一遍;③模拟测试三,确定成绩:参考分为66分以上。233网校督促60分以下者加大复习力度。

将确定已掌握的铅笔勾画内容擦掉。④考前三天开始自由温习,考前1-2小时快速浏览红色和蓝色勾画内容。

真题推荐:2001-2014年证券考试真题汇总。

2.什么是证券法的三公原则三禁原则

依据证券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然、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开是指有关证券发行、交易的信息要依法如披露、充分披露、持续披露,让投资者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自行作出投资判断。贯彻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公开要及时,要有使用价值。除了信息公开外,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也要公开,市场监管活动与执法活动也应公开。

公平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在市场中机会平等。贯彻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合格的主体都有进入证券市场的机会,每个参与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当事人在事实上都享有同等的获利机会和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公正是指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执行统一的规则,适用统一的规范。贯彻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同样受法律制裁。特别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和执法者应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使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得以实现。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集中的市场,参与者众多。为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必须要实行以上“三公”原则,而且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还应当遵守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依法化解风险,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重点与难点有哪些

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与监管架构 本章共有三节,分别是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为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是制定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地位、构架和体系,构成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若干法律文件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中的国家法律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刑法》,证券从业人员应重点掌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及金融诈骗罪。对大纲所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是本章的一个难点。

第二节为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主要内容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证券市场监管的对象、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与手段、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和自律性监管机构。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自律性监管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三节为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证券交易市场的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证券投资者的监管以及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等。这里既有对一般性概念的介绍,又有对我国具体情况的说明,从业人员对两方面均应掌握,并应以对我国目前监管立法和实践的了解作为重点。

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包括对操纵市场的监管、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和对欺诈客户行为的监管。我国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主要以《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为依据。

该办法对我国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4.求2017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的电子书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网授精讲班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 历年真题 [视频讲解]

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精选及详解

2017年4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7年2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6年9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6年7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6年5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6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视频讲解]

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视频讲解]

5.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笔记该记些什么

代办股份转让 一、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 (一)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 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在这项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是主办券商。

现阶段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的股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的公司和退市公司;二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挂牌公司。 (二)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范围 1。

主办业务范围 (1)对拟推荐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股份转让公司挂牌前,主办券商应完成初次辅导。

(2)办理所推荐的股份转让公司挂牌事宜。包括向协会提交推荐文件,办理所推荐公司股权确认,确定及调整所推荐公司的股份转让方式等。

(3)发布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以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

(4)指导和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5)对股份转让业务中出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则和协议及时处理并报协会备案,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协会。

(6)根据协会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7)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代办业务范围 (1)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2)受托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权确认事宜。 (3)向投资者提示股份转让风险,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接受投资者委托办理股份转让业务。

(4)根据协会或相关主办券商的要求,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5)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代办股份转让的资格条件 (一)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

2。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

3。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5。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6。最近2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

8。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2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9。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

10。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11。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

12。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6.证券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7.怎么记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

(1)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2)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公司为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交易账户的,除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7)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证券法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8.我国的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太 多了。你 想问哪类的 ?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5-07-31 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2015-07-31 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 2015-07-31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通知 2015-05-11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 2015-05-11 发行类更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5-07-31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 2015-05-21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2015-05-21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2014-02-13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3-12-24 上市公司类更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5-05-11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5-05-11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 2015-05-11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2015-05-11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02-17 市场交易类更多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2015-07-31 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 2015-05-11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5-11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 2015-05-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 2015-05-11 证券公司类更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015-05-11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 2015-05-11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014-02-20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2013-10-21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2014-02-21 证券服务机构类更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 2015-05-11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 2014-02-25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2007-03-09 基金类更多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2015-07-3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015-05-11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2014-02-26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14-02-26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2014-02-26 期货类更多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5-07-31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015-05-11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2013-10-21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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