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警犬咬人相关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狗咬人 的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我不专业,但是因为也养着大狗,所以了解得比较多。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已经对受害人提出警告,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故意放狗咬她,最好有证人证言。至少你平时都是牵着狗出门,而且带了铁棒防止意外发生,这些对你都是有利的。
随便她告咯,输了还得付诉讼费呢。
2.关于狗咬人的法律问题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的他人伤害进行赔偿。但如果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或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如果A狗的主人对自己受伤没有过错,且B狗咬人不是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那么B狗的主人应当对A狗的主人进行赔偿,如果A狗主人被咬是其自身过错造成的(比如打狗),那么B狗主人就无需赔偿。
关于医药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等收款凭证作为根据,并且须在合理范围内。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弥补损害,而不是惩罚性的,所以,除非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由B狗主人赔偿高于医药费的金额,否则A狗主人无权要求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
A狗主人大肆宣传你家的恶劣,如果是编造的就是诽谤行为,如果是事实就是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如果造成他人对你家评价降低则侵犯到你和家人的人格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想咨询一下警犬一类把别人咬了非负法律责任吗
无论是中国还是德国、美国,也不管是军犬还是警犬,扑咬训练全部都是咬胳膊,没见过哪个部门训练狗咬脖子。
那么,这是为什么呢?第一,必须在第一时间控制对方持武器的那只手,这是最根本的原因。无论是军犬还是警犬,在扑咬时面对的都可能是持有武器的敌人,因此首先要控制对方持武器的手。
如果不能在第一下咬住对方持武器的手,那这条犬可能当场就报销了。第二,从犬只训练的角度看,咬脖子几乎没法训练。
犬有攻击的天性,但就像侦察兵捕俘手要苦练格斗技术一样,军警犬必须要练习对人的格斗技术,才能在战斗中一击制敌。这里要表达的是:军警犬在实战中的扑咬是利用其凶猛的天性,但扑咬的技术来自于平日的训练。
举个例子,扑咬训练要求犬第一口就要死、咬实,而有些犬第一口总咬的不到位,于是便需要倒口。所谓倒口,就是第一口咬的位置不对,再咬第二口。
如果是攻击持枪持刀的敌人,这种倒口对军警犬本身是非常危险的,敌人很可能通过这个空隙对犬只实施攻击。所以,担负攻击任务的军警犬必须经过严格的扑咬训练。
假设此时人犬是面对面,那么人的下巴会挡住脖子,加上人本能会用手臂去挡,因此犬在高速运动中一下咬住敌人的脖子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如果是人背对犬逃跑,犬有可能从后面咬住敌人的脖子,但是请注意,这对犬本身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从犬的咬合力来看,不可能一下咬断敌人的脖子,至其死命。这一点,狼都做不到。
大家都听说过,独狼从后面攻击人会先用爪子派人肩膀,等人回头时咬断人的喉管。狼做不到的事,军警犬就更做不到了,这就又回到第一点上了,如果不能咬死敌人,敌人一定会用武器攻击犬,所以这种攻击脖子的想法,看似凶狠,实则无用。
4.狗咬人的法律赔偿规定
狗咬人的法律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扩展资料:
《侵权责任法》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动物的致害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5.狗咬人的法律
那老人家用棍子打狗导致被狗咬其有责任,你家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动物致害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狗咬人的法律
那老人家用棍子打狗导致被狗咬其有责任,你家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动物致害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狗咬人 法律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可以报告给公安局给狗主人以治安处罚.
各地方一般有关于养犬的法规,养狗得有证,假如它没证,就举报给有关部门,让他们来处理,听说办法一般是处死.
也可以看到这狗要咬人时,直接把它打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或者悄悄的把这畜生杀了也行,只要狗主人不知道是谁,难道他还能报警不成,公安局才不会为了丢了一条狗立案.
听老人说过一招对付狗的绝招,就是踢狗的鼻子,要又重又准,狗的鼻子是最脆弱的,一踢就能要它的命.你不妨拿去向街坊们宣传宣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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