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电子印章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请问各位,关于电子印章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如果以电子印章作为
电子印章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备案机构进行备案,而且还须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自己随便制作的电子印章主要要看涉及什么内容,如果涉及的内容属于个人性质的,那么用其签订的合法的合同行为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该印章涉及单位且未经登记备案,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是真实的,那么该行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事宜还须具体分析!
电子印章是我国《电子签名法》和我国有关印章管理规定的信息安全基础建设(产品),合格和安全的电子印章含有密码技术作为核心安全模块,它的采购和使用应遵照上述第一条有关国家法律和管理规定。
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原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2.电子印章有什么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质上,所谓的电子印章是这个图形背后的技术支撑:数字证书、时间戳、电子存证等一系列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电子签名技术。
法律对有效电子印章有如下规定:《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
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一般系统生成或电子邮件签署的电子合同证明力低,而且需要自己证明签名的真实性及未被篡改,举证复杂;契约锁提供的电子印章满足法律要求,举证容易。
3.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本质上,所谓的电子印章是这个图形背后的技术支撑:数字证书、时间戳、电子存证等一系列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电子签名技术。法律对有效电子印章有如下规定:《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电子印章必须要解决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而这两点要求都要基于“人”、“章”和”文件”三要素考虑。1.确保签名盖章人的真实身份,2.签署行为是签名人真实意愿表达而不是他人冒用,3签名盖章以及文件原文没有被篡改。
自《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印章(签名)就具有了合法地位。通俗点说,电子印章(签名)就是一个能够识别出具体盖章人(签名人)的电子数据密钥。
4.电子印章有什么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本质上,所谓的电子印章是这个图形背后的技术支撑:数字证书、时间戳、电子存证等一系列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电子签名技术。法律对有效电子印章有如下规定:《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一般系统生成或电子邮件签署的电子合同证明力低,而且需要自己证明签名的真实性及未被篡改,举证复杂;契约锁提供的电子印章满足法律要求,举证容易。
5.电子印章有法律效力吗
传统的印章有相关的管理法规,而电子印章的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 通过专控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目前还只限于系统内部;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
电子印章早在中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与实施之前就出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统办公模式逐渐向信息化办公模式转变,纸质文书的流转形式也随之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为能够在确保电子文书有效性的同时,也使得电子文书能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公信视觉效果,从而提出了电子印章的概念。望采纳。
6.公章的法律法规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7.关于公章使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具体有哪些
我国尚无统一的印章管理法律,也没有任何一个法律专门拿出一个章节来予以规范,专门的系统的规定效力最高的就是,《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属于行政法规),其他都比较分散,一般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规章。
1、《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
2、民政部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如《浙江省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办法》、《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等,一般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印章刻制有关内容。我国对于单位公章管理很严格,公章的管理是强制性的,各企业必须遵守。任何人开办企业都应当进行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公安部门办理印章申请登记和审批手续,在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如果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备案就刻制公章,其行为的违法性是不言而喻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行为的情节轻重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有的甚至构成犯罪。
3、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印章管理补充规定》。
在我行内部规章制度中,特别是要认真掌握《印章管理办法》和《印章管理补充规定》,是我行印章管理的最高效力的规章。按照法律语言来说,《印章管理办法》的全行印章管理中的地位相当于宪法在我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得与之相违背。制定了就一定要遵守,为什么我们行这么重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大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惩戒力度,因为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会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很多案件银行作被告的情况下,原告拿出银行自己制定的规章,法院可能作为判断银行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依据,判决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业务部门起草的业务专用章的有关规定,如《个人贷款业务印章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印章管理暂行规定》、《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等
5、法律部门起草的2个规章,《法律性文件签字用印管理办法》、《签字样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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